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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门人才补贴,海门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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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市新发行的《海门市“东洲英才”(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修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其配套创新类人才申报条件、资助扶持规定、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调整

资金使用

《办法》 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

全市“东洲英才”引进计划(含“一案一议”“海智杯”创业大赛)入选项目资助和奖励;对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和省级“双创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的项目给予支持和奖励;引进人才的贴息、租金和税收优惠;引进人才,推荐奖励;其他对人才引进的后续资金支持。

扶持奖励

据介绍,我市“东洲蔡颖”引进计划有明确的资金支持规定,对符合省级“双创”团队申报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50万至300万元;符合省级“双创”人才申报条件的创业人才项目,按人才投入金额划分资助区间;对不符合省级“双创”人才(团队)条件但入选“东洲蔡颖”引进计划的人才项目,给予项目资助20万~ 100万元;创业项目初始资助金额不足100万元的,若增资至500万元(含)以上且符合省级“双创”人才申报条件的,追加资助100万元。

主要调整

据了解,《办法》主要调整了“东洲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资助经费拨付方式及“一事一议”项目市财政和项目落地区镇资金拨付比例。资金拨付方式原为“市财政分三年按4:3的比例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现调整为“市财政按5:3:2的比例分三期将项目资助经费拨付至项目落地区镇.

资金支付方式

《办法》还列出了延期、暂停和收回资金等适用情况。

来源:海门日报

编辑:丁文文

审核: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