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监管之手拆穿“表演式套路卖”
女商家哭着说产品放错地方了。现在价格不对,但是系统崩溃无法改变。丈夫知道后,对她大吼:“你39元卖了?离婚!”确认链接无法撤回后,与商家连接的主播网上名人在直播间呼吁粉丝:“她现在不能下车,大家赶紧买!”妻子不得不降价销售商品,但她受到了丈夫的侮辱;为了给“粉丝”低价优惠,主播自掏腰包支付差价.从去年开始,这样的场景出现在Aauto faster的一些线上名人直播间,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主播效仿。
在春晚小品《卖拐》中,大福吉通过编造虚假故事和表演套路来欺骗厨师。他忽悠了厨师,一瘸一拐的,最后以高价卖给了厨师,换来了厨师的感激。如今一些电商公司和主播相互呼应,起到双重作用,通过恶意讨价还价、吵架、侮辱、演戏等方式诱导“粉丝”购买电商团伙的劣质产品,还让“粉丝”误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实惠的产品,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卖拐”。
诚然,对于“表演套路卖”,相关电商平台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仅7月24日就通报了28名非法主播和128个劣质电商团伙,部分主播因停播14天被处罚,也收到了初步效果。但是,这个电商平台的“自罚三杯”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首先,电商平台不仅仅是裁判,还是运动员和利益相关者。电商平台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业绩式常规销售”,其整改的决心和诚意值得怀疑;在这两种情况下,对非法主播14天禁赛的处罚都是轻微的,冲击也不强。可谓三杯佳酿;三大因素中,在主播被禁期间,有后门可走,可以在原账号的留言区宣布“小号”,将“粉丝”引流到另一个号码观看直播,从而对头顶平台的禁播进行处罚。
控制“表演套路卖”,既要依靠电商平台的自我监管,也需要监管部门依法介入,加强监管。其实“表演套路卖”不仅仅是一个傻子,更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信用问题,或者一个侵权问题,触及了法律底线。电商、主播连麦介绍、销售商品,属于典型的商业广告活动,应受到广告法调整的限制。《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55条规定了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捏造事实、编造营销故事、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活动进行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弄虚作假、引人误解。《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进一步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存在“以虚构交易、虚假投标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行为。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常规销售”已经涉嫌消费者欺诈,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切入治理。此外,如果电商、主播连麦销售的产品存在“三无”、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依靠产品质量法进行监管。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应当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小品《卖拐》的博主笑着说:“真版拐骗”是真的骗人。监管部门是时候好好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