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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头返利是否是传销 拉人头返利

当心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的开发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的开发人员或销售业绩为基础计算和支付报酬,或要求开发人员在支付一定费用的条件下获得加入资格,从而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

MLM骗局

传销组织

1、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

通过开发人员,组织者或经营者要求被开发人员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开发的人员数量为基础计算并支付报酬,以谋取非法利益。

01拉人头的MLM

mode-color: #57656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02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的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03 团队计酬式传销


以连锁加盟、推销产品为名。实行积分返利、销售提成、会员奖励等,挂羊头卖狗肉。


04 公司经营式传销


利用互联网以投资各种资金名义实行返利或积分奖励,或者缴纳费用要求发展下线晋级、提成的会员制俱乐部等。


05 网络传销


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到外地出租房聚居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培训洗脑。


06 据点传销


2/传销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 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我们都要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对于传销的行为要学会识别,不要轻易上当受骗,同时要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对于一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要及时举报,非法传销是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




传销罪


03


区分创新创业与网络传销:把握住骗取财物的本质特征


新型网络传销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传销组织多以合法成立的公司面目出现,以热点概念进行包装,迷惑性强,识别难度大。归案后,犯罪分子多辩解其行为系经济创新活动。办案人员如何准确界定金融创新还是网络传销,应当通过牢牢把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本质特征予以认定。


(一)牢牢把握住骗取财物的内涵骗取财物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本质特征,我国刑法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以 “骗取财物”对传销活动进行限定。


(二)将骗取财物作为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的根本区分标准


(三)区分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04


新型传销模式


“异地聚集型”的传销模式


以“微商”为幌子的传销模式


以原始股投资的传 销模式


以金融投资理财为名的传销模式


如何防范传销:




1、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2、个人与公司发生劳资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3、不要感情用事


4、审查公司或相关产品的资质


新时代结合互联网的新型传销形式多样化,遇到类似模式,千万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