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创业不同于过去的单打独斗,我们现在处于一个新的合作时代。如果合伙人的股权出了问题,麻烦往往很难解决。让我们了解更多关于股权分配的10个常见陷阱。
1团队中没有每个人都信服的老板
企业股权结构设计的核心是老板的股权设计。如果老板不清楚,企业的股份就不能分配。所以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之战都是因为老板不清。只有老板对公司有控制权,公司才能有主人,以免成为赌徒不断转卖的牌。
只有员工,没有合作伙伴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创业伙伴的重要性胜过商业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家忽视了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重要性。即使他们意识到了,他们也认为重要合伙人很少持有股份。合伙创业,合伙人既要有软的交情,也要有硬的利益,才能长远。只谈友谊不谈利益,利益不谈友谊。
3团队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
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是“时间错位”:按照创业团队现在的贡献,分配公司未来的收益。
创业初期,很难评价他们各自的贡献,创业团队早期的贡献成为评价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于是,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和心态的合伙人成为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和创业心态但缺乏资金的合伙人成为创业合伙人。
对此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资源股应与创业团队的四年全职服务期挂钩,并分阶段成熟。如果创业团队出资总额不超过100万,建议总股本不超过20%。
4 .未签订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很多公司在创业初期都是一起努力,不管自己拥有多少股份,如何获得这些股份,因为此时公司的股份是一张空白支票。当公司前景越来越明朗时,创始成员会讨论股权分配问题,可能达不到大家的预期,团队问题会影响公司发展。所以在创业早期就应该考虑好股权分配,签署股权分配协议。
5合伙人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根本没有退出机制。有些合伙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但由于某些原因,他们在离开公司后不会撤回股份。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份不公平,不合理。但由于缺乏对合伙人退出机制的事先约定,对于被退出合伙人的股份的合法回购事宜,并无任何规定。
对于这个建议,如果合伙人离开合伙人应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资本股份和成熟的人力股份可以由辞职的合伙人兑现,但不成熟的人力股份应该回购。
6外部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
许多非专业机构的投资者缺乏基本的股权常识。外部投资者持股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第一,创始团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感觉自己在为别人工作;二是没有预留足够的股权利益空间吸引优秀合伙人加入;最后,这种股权结构使得投资机构避之不及,影响了公司接下来的融资。
7给兼职员工大量股权
很多创业公司都热衷于找一些身材高大、身外兼职的员工来撑门面,发行大量股票。但是这些兼职人员没有太多时间投资,也不能冒险创业。股权利益与其对创业项目的参与和贡献严重不匹配,性价比不高。这往往导致专职核心合伙人团队心理失衡。
4094236" />对于外部兼职人员,建议以微期权的模式合作,而且对期权设定成熟机制(比如,顾问期限,顾问频率,甚至顾问结果),而不是大量发放股权。经过磨合,如果弱关系的兼职人员成为强关系的全职创业团队成员,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增发股权。
8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过多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但是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资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资源的利用。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更适合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9没有给未来员工预留股权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股权是吸引人才加入的重要手段。创始人最初分配股权时就应该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可以由创始人代持。
10配偶股权没有退出机制
容易被忽视的是,创业合伙人的配偶,其实是背后最大的隐形创业合伙人。关于配偶股权,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创业者离婚的直接结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奉送大家一句话,真格基金的徐小平说过:不要用兄弟情谊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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