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风险尚未消除,拐点尚未到来,防控工作仍处于最蓬勃、最关键的阶段。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效防范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感染和传播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员聚集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疫情期间,全县城乡居民外出工作或进入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必须严格遵守各单位(场所)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二维码查验和出入登记等要求。
二、全体居民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不乱逛、不聚在一起聊天。如果你真的需要出门,你应该选择走路、骑自行车或自己开车。如果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你必须严格执行乘车规定。
三是严禁在公园、广场、居民楼、道路等公共场所聚集。聊天、打牌、下棋、跳广场舞(健美操)。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四、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聚集性郊游、春游、露营、垂钓、游泳、祭祀等活动和各类商业营销及节庆活动。
五、各商场、超市、饭店、药店、粮油食品店、蔬菜水果店等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员工和顾客进店佩戴口罩、测温、扫描健康二维码、场所消毒通风等工作。一、在经营场所出入口设置人间隔贴提醒标志,引导群众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排队购物。
六、各餐厅(含私人厨房)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团体餐饮活动,如餐桌送餐、主动做好送餐、打包等服务,不得承办婚丧嫁娶的聚集性活动(含农村自办酒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对员工实行“分餐制”就餐或错峰间隔组队就餐,避免集中就餐。个人不举办或参加各种家庭、朋友和集体聚会、聚餐。
七、酒店、宾馆要在单间接待顾客,所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店内,原则上分开居住。同时要做好客房和宿舍的日常消毒和通风。
8.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宣传车、广播、微信等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引导各经济主体和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9.公安(交警)、城管、卫生、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加大常态化巡查执法力度。利用视频指挥系统无人机抓拍监控等科技手段,拒不服从管理,造成疫情传播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全县党员干部、人大代表、CPPCC委员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引领作用,积极劝导家人和身边人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各方面防控规定的执行,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打赢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必要时另行通知。
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