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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微商代理排行榜 微商产品排行榜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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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化妆品品牌,曾获得上海青浦区“2018年度最高纳税奖”,纳税额12.6亿元,“对内”击败上海家化、妮维雅,“对外”超越申通、大云。这样的财富奇迹,因为其产品和销售模式的争议,以及明星加持的背景,更加让人摸不着头脑。由明星张庭、林瑞阳创立的微信商业品牌t Secret Court Secret(TST),真的经得起推敲吗?

CBO记者张慧媛

2019年1月24日,“2019年度百强企业暨创新创业人才表彰大会”在上海举行。这样的例行会议因为一个微信商业品牌的获奖而备受关注。

据青浦区官方微信“绿色青浦”消息,“2018年度最高纳税奖”获得者由上海大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获得,该公司纳税留下了上海家化、妮维雅、申通、童渊、上好佳等一系列国内外知名企业。

达维是微信业务中著名化妆品品牌TST的母公司。据TST品牌官方微信官方账号显示,2017年、2018年,达威连续两年入选青浦区纳税百强。

达维曾吹嘘“海口”,并爆出该企业2018年纳税额合计21亿元的消息。一时间,外界一片哗然。虽然经媒体证实,该企业2018年的纳税额实际为12.6亿元,但这个数字仍然令人震惊。

(图片来源网络)

根据其纳税额,有专业人士保守估计,2018年TST品牌销售额将超过100亿元,这样的财富积累也只能在短短5年内完成。公开财务报告显示,2017年上海家化的销售额约为65亿元。这种对比似乎表明,起源于社交网络的微信商业品牌TST有信心与中国最大的化妆品公司在体量上展开竞争。

从边缘化到主流化,从生活在社交网络的“野路子”到《电商法》撑腰的正规军,微信业务似乎在消费者的好奇和疑惑中逐渐被法律纳入。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类似TST的微信商业品牌真的能在法律原则和商业规则上经得起推敲吗?

766万代理商背后的化妆品“十亿帝国”

TST官网是这样介绍品牌由来的:1994年,“台省第一小生”林瑞阳第一次接触到法国活酵母,这个食材成为林瑞阳后来的妻子、著名影星张庭十多年的秘方。截至2013年,基于这种成分的“拉费”品牌在台湾省拥有超过30万会员。

同年,张庭夫妇与著名演员Xzhng、洪涛一起创立了达维,正式将TST带到中国大陆;2014年,TST进入电商市场和微信业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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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林瑞阳夫妇


和其他微商不同,由张庭夫妇创办的TST,一开始就走了明星加持的高曝光之路。《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统计发现,娱乐圈内,TST先后获得范冰冰、赵薇、徐峥、陶虹、曹格、张馨予、刘涛等明星的“吆喝”,林志玲更是代言了该品牌。






在消费者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的当下,明星站台带来的流量,转化成了TST的购买力和“公信力”。TST的“叱咤之路”,也由此开启。都说微商赚钱,TST到底有多赚?


2017年,上市公司山东华鹏的公告指出,上海达尔威当年前三季度营收36亿元,净利润为11.43亿元。事实,真的如此吗?


有该品牌代理此前曾向媒体爆料:“不止这个数”。据悉,TST目前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各级代理约766万人。TST的微信公众号此前也披露过,TST品牌在2018年的冠军代理商,销售额高达6000万元,前十名头部代理贡献了近3亿元的销售。


而该品牌西南大区负责人阿紫曾在微博简介中有这么一段介绍:“西南大区旗下800余家集团公司,每月零售销量破4亿,总销量突破80亿!”如该介绍属实,TST仅西南大区销量即可破80亿元,那么品牌在全国市场的总盘要比对外透露的更大。






而和该品牌“雪球般滚大”的体量相对应的是,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质疑。2016年,某TST用户声称使用了该品牌活酵母产品后惨遭毁容。一时间,消费者和TST在网上开始了拉锯骂战。


团队结构和奖金制度遭涉嫌“传销”质疑


一直以来,TST面临的最大质疑,似乎是产品质量问题。烂脸、不正规,这也是大多数微商化妆品的标签。


但随着对品牌的进一步深挖,以及国家对于电商行业的持续规范,和相反地对于传销的重拳出击,TST的团队结构和奖金制度似乎没有看起来的那么“清白”。


众所周知,传销和直销的定义,关键点在于“三级结构”和“报酬付给”上。对于此,北师大法学院副教授、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印波认为,“TST的商业模式没有掩饰,它是公开的,扒一扒,发现和我接触的被定性为‘传销’的模式有所不同,但似乎本质上无二。”


印波曾公开撰文提出这样几个观点:






第一,TST于2018年9月推出的新的奖金制度,将所有的代理商区分为金卡和小金卡代理商,这一模式反复强调各代理只与你手下发展的直接代理产生关系,这种二层结构就规避了政府认定的传销三级结构。同时,TST一直在合法纳税,这也为其树立了合法纳税人的伟光正形象。


第二,《禁传条例》第7条第3项认定了传销“团队计酬”的定义。在这一模式中,个人收益和团队业绩息息相关。虽然从目前的网络声势来看,海量的TST大小代理一直在号称“无需囤货”,但实际上,为了成为更高级别代理,每个代理都必须要拉人头来维持自己的销售资格和提点,这一点也打了传销的“擦边球”。


记者在其官网看到,TST使用了“只要加入就是总代”、“自由的销售模式,手机在就可下单,不限时间,不限地点”等具有诱惑力的宣传术语,强调了代理该品牌的低门槛和便捷性,不难让人对于代理者的专业能力提出质疑。






截取自TST官网


微商模式之争:是卖产品,还是赚“拉人头”钱 ?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出台,电商行业自我规范之路开启。1月18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诸多微商都“扬眉吐气”,以自己是持证上岗、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荣。


曾有多位微商企业负责人对《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表示,品牌化和平台化,是微商转型的必经之路,从这方面来看,国家出台法规规范微商经营行为,是有利于其发展的。


但是究其商业模式,业内还有一个争议:微商这种成本和价值不对等,通过“拉人头”来实现资本无限扩张的模式,是不是商业良性发展的倒退?


许多微商感到很委屈:自己卖的产品是好的,我只是想越过“薅羊毛”的中间商,以最实惠的价格给到消费者,这有错吗?


批评之声认为,一个好的企业,应该承担推动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一是要用好产品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二是要让自己的员工活的体面,让他们再去促进消费;但是就微商而言,大代理赚的盆满钵满,小代理压货压得喘不过气的现象不胜枚举。而与此同时,“喜提高铁”“得到奥巴马亲切接见”的娱乐闹剧,更是在舆论上形成极差影响。






还有声音认为,微商品牌的销售模式本质不是售卖好产品,而是以“拉人头”铺货,赚一个“人头钱”,因此,很多微商品牌价格虚高,因为其盈利方式根本不靠零售,但实际上,任何消费类商业模式都需要依靠零售,依靠消费者,才有生命。“如果产品不行,微商下线只能沦为接盘侠。”


一位网友这样评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就业、增加收入、促进消费增长。对于依法经营、促进民生和就业的企业要给予鼓励,允许试错、纠错。对于以欺诈敛财为目的、以高额利益为诱导的拉人头为手段的传销行为要给予管控。在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上要予以明确的说法,否则老百姓只会越看越糊涂,改革也只会流于形式、裹足不前”,希望还在打法律擦边球的微商品牌们能够有所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