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现就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2019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放宽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2.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标准
1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获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获得2000元补贴。
4.同一职业(工种)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同级技能提升补贴。
四、申领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或本人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江西省失业保险网上服务e平台(以下简称e平台)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应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请从鹰潭就业网(www.ytjy.gov.cn)下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方法
申报人员应向贵溪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申报。
联系人:方芬(市就业局)电话:0701-3775632
贵溪市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