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所全日制专科、一所技工院校、一所高级工班、一所预备技师班,以及一所特殊教育学院。愿意工作创业并在毕业当年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补贴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深造、出国、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纳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享受。
3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