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日),青岛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城阳区、莱西市、平度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分别规定了三区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原幼儿园收取的托幼费、取暖费全部取消。
“三区市公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教育收费和教育收费标准,只能适当提高其中两项。”据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省市两级十强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示范班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浮动幅度不超过15%。省市十强幼儿园在申请复评过程中未通过十强幼儿园复评验收的,自复评结果公布后次月起,教育费标准不再上涨;第二种情况,在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寄宿制幼儿教育费标准可在同类全日制幼儿园标准的20%以内确定。
同时通知规定,三区市公办幼儿园要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公示收费标准。收费前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所在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费用未公示的,不予收取。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收费最低的是平度、莱西的农村非示范幼儿园,月教学费标准为120元。两市最高收费价格为市区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380元。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公办幼儿园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理三类。价格也是按照省市示范或非正常类,以及市直区或各街道的情况。每个学生的月费从260元到750元不等。(孙起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