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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若若母亲 范诺诺他妈是谁

在最近播出的电视剧《庆余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范贤的父亲范健和第二任妻子刘如玉,为了阻止范贤进京“争夺”自己的家产,派心腹管家到儋州办事,却被别人毒死,差点酿成大祸。

据刘如玉说,我是范家二夫人,我儿子是范家第一子。那个来自儋州的私生子,我为什么要和我儿子争论?

刘如玉真的是范健的妻子吗?她自己的儿子范思哲,真的是范父的儿子,地位优越?

其实看过原著的朋友应该知道,刘如玉确实是范府的二夫人。注意不是二夫人,是二夫人。

所谓第二任妻子,也就是司南的第二任妻子范健,被官方称为妾室,叫做姨娘,俗称小老婆。

就这样,真相大白了,自称正面的刘如玉,并不是真正的范府夫人。范健还有一个妻子,那个妻子就是范若若的母亲。

所以,关于身份,范府的三个孩子:范闲、范若若、范思辙,只有闺女若若的身份才是最正宗,如假包换的嫡女。

但是,刘汝愚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刘氏家族是强大的。三代之内,也出现了狂潮。刘的父亲是各地的门生,还有刘的妻子和皇后、公主等皇室。他们是好朋友,而皇宫里最喜欢的易妫的妻子是刘的表兄弟。

在这种背景下,刘如玉不愿意当大妈,却总是装淑女。但是,妻是妻,妾是妾,背景深厚。在范健纠正刘汝愚之前,她还只是一个阿姨,不是一个正经的淑女。

所以,妻妾身份地位上的差距,成了柳如玉的心结,也成了外人借此谋害范闲的突破口,这是四年前刺杀范宪的儋州,而且他差点被毒死。

那么,在中国古代的制度中,妻妾的地位有什么区别呢?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澄清一个误解:中国一贯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而非一夫多妻。的一些人可能会感到困惑。不,一夫一妻制在现代社会很容易理解,但是中国古代男人确实可以娶很多老婆,皇帝甚至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这不是一夫多妻制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娶多个女人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娶多个老婆。所谓妻妾成群,永远只有一个老婆。真正的群体是小妾。

自西周以来,中国严格坚持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在礼仪伦理和礼法制度上都有严格的规定。

《说文解字》中对“妻子”一词的解释是:“女人等于丈夫。来自女性,来自女性,来自女性。还有,捧东西,老婆职责也是。”

从这个解释来看,妻子和丈夫是平等的,有管理家务的责任。

古代有严格的娶妻礼仪制度,按照公平的媒体称之为婚姻。只有执行这一程序并嫁入丈夫家庭的妇女才能被称为妻子。娶妻要拜祠堂。当你的妻子去世时,她也会在祠堂里做礼拜,接受儿孙的香火

火。


而妾的地位则与妻有天渊之别。


《说文解字》中对“妾”字则是这样解释的:“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从从女。《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


也就是说,最早的妾,是在被俘或被问罪的女子中挑选,因为向君王提供服务,才被接纳为妾。妾与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认证的两性关系。


《礼记·内则》中则规定得更为严格:“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意思是,履行了聘娶手续,比如纳采、问名、纳征等程序的,才能成为妻子,如果无媒苟合,没有经过正当的聘娶手续,即使两情相悦、情投意合,那也叫“淫奔”,即使女方的身份地位再高,那只能是妾,而无法成为妻。


西汉时期,卓文君因爱慕司马相如文采琴技,不惜与之趁夜私奔,其父卓王孙是当地有位的冶铁巨商,家资千万,却因女儿的鲁莽行为而蒙羞,父女二人一度反目,甚至在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生活陷入贫困时,卓王孙也不肯援手,卓文君不得不当垆卖酒,亲自做起酒馆的小买卖。


即使在西汉民风奔放的时代,文君夜奔仍然是名不正、言不顺,与司马相如无法成为合法夫妻。直到卓王孙被亲朋好友劝解,同意了这门婚事,重新为卓文君置办嫁妆,这才成就了一段名留史册的佳话。




因为纳妾不拘形式,也不必经历繁琐的结婚手续,更不必入宗庙、写入族谱,因此,妾的地位在古代非常低下。


从妾的起源就可知,最早的妾是被俘或获罪的女性,其地位等同于畜产财物,不仅可以买卖、 赠送,甚至还可以随意宰杀。


比如,唐代诗人张祜便有一首诗,诗名《爱妾换马》。


“一面妖桃千里蹄,娇姿骏骨价应齐。”


乍牵玉勒辞金栈,催整花钿出绣闺。


去日岂无沾袂泣,归时还有顿衔嘶。


婵娟躞蹀春风里,挥手摇鞭杨柳堤。”


以美妾换名马,古代文人士子们,不仅不以为异,反而传为美谈。


比起被买卖、交换,作为姬妾,最惨的莫过于连性命都保不住,像石崇的宠妾绿珠,因为美貌被人争夺,迫不得已之下,坠楼而亡。而更残酷无情的,却是主动杀掉妾室,用来招待他人


在唐人所著《朝野佥载》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隋末时,高瓒设宴款待诸葛昂,烹煮了一位十多岁的家奴,招待众人,第二天,诸葛昂回请高瓒,为了显示自己更豪爽大方,他便命令自己的爱妾出来为客人敬酒,爱妾无故笑了一下,高昂便喝令她退下。


半晌后,后厨有人端着一个大银盘上来了,盘中坐着的正是那名妾室,衣着绫罗、妆容艳丽,却已经蒸熟了。


众人皆掩目不忍,诸葛昂与高瓒却大口啖肉,直到吃饱为止。


这故事虽然未必一定真实,但也可反映在当时人的心目当中,妾室确实地位低下,甚至可以当作牛羊般宰杀。




旧唐书》中便曾记载,安史之乱时,名将张巡为守城而将自己的姬妾杀了取肉,以充军粮。这固然是为稳固军心、激励士气,但其中残酷也可见一斑。


难怪《庆余年》中柳如玉拼命想要转正,像她那样的高门贵女,真要成为被人随意处置的贱妾,才是最难接受的事情。


  • 既然妾的地位低下,那么纳妾就是随心所欲,想怎么纳就怎么纳吗?

并非如此,虽然妾的地位与妻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但想要让纳妾合法化,也是需要有各种注意事项的。


首先就是禁止别宅养妇。


所谓别宅养妇,简单说,就是另外购置别院,借此安置小老婆。


为了避免官员别宅养妇,唐玄宗时期,专门颁布了《禁畜别宅妇人制》。


“帝王之政,必厚风俗,男女不别,深蠹礼经,至如别宅妇人,久未悛革。近今检括,配入掖庭,将示小惩,使及知禁。朕愍其愚惑,尚在含宏,思屈常宪。许其迁善,特放出令府县即配嫁,不得影认更为藏匿,畜别宅人,容其自新,并宜放免。自今已后,更有犯者,并准法科断。五品已上,仍贬授远恶处官,妇人配入掖庭。纵是媵妾,亦不得别处安置,即为常式。”


如此说来,许多电视剧里,贵族公子在别院养小妾,被主妇发现后大闹,完全是理直气壮、合理合法的,如果主妇心黑手狠、以此检举揭发自己的丈夫,甚至足以影响到高官前程,那小老婆就更不用说,要被充分治罪的。


其次,纳妾有年龄限制


根据《大明律·户律·婚姻·妻妾失序》规定,年四十以上无子者可以纳妾,但只准纳一人。


因此,许多小说、电视剧里都有类似家规,其实这并非某个家族格外严于律己,而是当时的法律规定如此,如未能遵守,虽然未必立刻受到惩罚,却也是件把柄。


不过,除明清以外,隋唐等朝代并不严格禁止纳妾的数量,才子高官们与姬妾的风流韵事多不胜数。




另外,古人服丧期间禁止婚娶,但却并不限制纳妾


也就是说,服丧期不能娶正妻,却可以自由纳妾,服丧期娶妻将会受到刑事处罚,而纳妾却不会被追责。


唐律疏议》中记载:“期服内男夫娶妾,女妇作妾嫁人并不坐。”


由此看来,古代纳妾成为常态,除了为了家族子息繁衍之外,还有服丧制度的原因在作怪,古代动辄为亲人服三年丧、一年丧,亲友又多,婚礼筹备时间也长,一个在处在青春年华的少壮,若连续服丧,又不能嫁娶,保不准就影响到家族血脉传承了。


然而,即使拥有妾室,几乎是所有古代贵族官宦阶层男性的通行做法,甚至有不少人在姬妾中寻找到真爱,但无论如何,妻便是妻,妾便是妾,妻妾不可同日而语。


古代婚姻,最忌以妾为妻,地位区别十分明确


《唐律疏议》中规定:“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在电视剧《庆余年》中,柳如玉公开宣称自己是范府夫人,她虽然有家族支持,也为丈夫生育唯一的儿子,并一直把持范府持家管事的职责,但司南伯范建却从将她视作妻子,原因便在于此。


妻妾地位不明,对大家族而言,是大忌,范建一天未将柳如玉扶正,柳氏便只能当范闲的姨娘,她能够对范闲做的事就有限,无法像真正的范家主母一样,对范闲、范若若行管教之职。


就这一步之差,对范闲、若若而言,便是天堂地狱。


而很难说清,范建又是否为了子女安生,而刻意压制住柳氏这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