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建筑内外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一天打扫几次,小区的草坪被植物修剪到什么程度.就像在餐厅点餐一样,市民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物业服务标准,并在以后支付相应的费用。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的意见》,推动住宅物业服务分级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的基础服务和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该意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实行“双四级”标准,即按照基本服务内容和标准,分为一、二、三、四四个服务等级,每个服务等级又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服务标准。不同的服务等级适用不同的支付标准,具体的支付标准和相应的服务等级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执行。各服务等级达到的服务标准或维护管理标准,根据年度评估结果确定。评价采用100%制,其中物业管理基础服务权重为60%,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权重为40%。对于不同的服务水平,综合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80分的为良好,79-6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物业管理服务评价采用年度考核和分级评价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内未配备电梯、消防等机电设施设备,仅进行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评价。每年1月底前,市国土房管局汇总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案件的重要依据。据悉,对小区物业服务实行分级管理将使权责明确,业主可以对物业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满意的物业进行更换,物业可以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等级化管理实施“组合拳”
业主可以投票罢免物业。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的意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级管理。未来,项目管理服务将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项目经营权三方面挂钩,通过实施“组合拳”,推动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据悉,我市将全面宣传物业服务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评级和公布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根据企业资质核查,不符合相应资质的,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一年内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吊销企业资质证书。撤销社区项目经理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期审查制度,不符合原相应资质的,降级或取消资质。区县房管局将书面告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业主进行书面表决,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企业。
物业服务重点事项实行年度考评
十条红线一票否决根据这一意见,本市对物业服务关键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十条红线a
十条不可触碰的红线为:评价年度内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性或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被媒体公开曝光,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聘用无相应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电梯未进行年度检验的;未按约定及时退还装修押金及其他应退费用的;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和专项应急资金的;经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房管局公开通报后未及时整改,一年内被公开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退出项目管理时未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履行退出程序和相应义务;以及其他严重的不当行为。
物业服务考评结果将作法院重要证据
《关于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的意见》表示,我市将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行政约束、严格法律追究等综合措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为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本意见,市各区县房管局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回访。今后,我们将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审理物业管理服务费纠纷案件。每年1月底前,区、县房管局将对辖区内的房屋进行收房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评结果书面抄送同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被区县房管局年度考评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该考评结果作为人民法院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证据。物业企业达到优秀、良好、合格服务标准的,人民法院将作为重要证据采信,如果业主没有其他佐证,人民法院会判定业主缴纳全额物业费和滞纳金,这样杜绝了恶意欠费现象发生,解决了优秀物业企业的后顾之忧。同样,物业企业的服务若被评为不合格的,要求业主收缴物业费的诉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也维护了业主的正当权益。减少二手房交易产生纠纷
发放交齐物业费提示单本市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实施新举措,即二手房交易时,将向交易双方发放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提示单。今后,类似因前业主欠物业费而导致新业主入住遭拒等烦心事,将会尽早得到规避。
据介绍,这项新举措具体为,住宅小区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交易机构在打印《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交易双方发放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提示单。提示单上明确交易双方履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如有隐瞒、欺骗行为,当事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示单一式两份,房产出卖人和买受人签字各留存一份。一旦卖家尚未将物业费结清,买主可以及时督促卖家交清物业费。这样通过二手房交易提示单,让买卖双方明确自己权利,将物业费等物业服务全面了解交接,减少交易之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