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多万元。
2.企业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名。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施工员、质量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名,如铁砧木工、木雕工、石雕工、铁砧雕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漆工、牌匾工、花街工等,人员齐全。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以下两类或一类两个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一)单体建筑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项目;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名。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具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施工员、质量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名,如铁砧木工、木雕工、石雕工、铁砧雕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漆工、牌匾工、花街工等,人员齐全。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以下两类工程或一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一)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项目;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多万元。
2.企业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名。
nt-size:15px;">(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
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