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首批在创业板注册的18家企业将同时登陆创业板。创业板注册制下新股上市前5天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创业板股票及相关基金的价格上限将从8月24日起调整为20%。创业板注册制下的交易制度有哪些不同:1。将创业板股票及相关基金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2.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和价格稳定机制。
3.引入盘后定价交易。
您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4.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的上市股票,从第一个交易日起可以作为两个标的。
5.在单次申报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创业板股票按限价申报不超过30万股,按市场价申报不超过15万股。
6.增加价格笼子机制。
连续竞价阶段提交的限价申报,申购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申购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
7.临时悬挂机构。
如果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30%或60%以上,交易将暂停10分钟。
8.为创业板股票加特别标记。
创业板注册制实施后,部分股票标有字母,如N、C、U、W、V,不同的字母代表不同的含义。
N——上市首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和存托凭证
C——上市后第二天至第五天
发行人尚未盈利;如果发行人首次盈利,特殊标志将被取消
W——发行人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如果发行人不再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特殊标志将被取消
V——发行人有协议控制框架或类似的特殊安排;上市后如无相关安排,特殊标志将被取消
9.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
哪些情况是严重的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下列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1)连续10个交易日发生3次同方向异常波动;
(2)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偏离值达到100%(-50%);
(3)连续3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偏离值达到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