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财社〔2017〕36号),现将我县2019年度企业、社会事业单位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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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2019年,我县有企业和社会机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贫困对象是指我县贫困家庭(男16-60岁,女16-50岁)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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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贫困对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每人300元补助;工作满两年的补贴600元,工作满三年的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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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补贴申请表;
3.已备案的贫困对象劳动合同;
4.社保缴费凭证或工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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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时间
2020年5月25日-6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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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理地点
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营业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工农西路55号),电话:6083263,小张。
附件:1。申请报告;
2.贫困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来源: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