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融债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证券,按照约定的义务还本付息。“金融机构”通常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债券期限一般为3-5年,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由于金融债券发行人为金融机构,属于主动负债,信用等级相对较高,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安全性较高。
在我国债券市场上,金融债券分为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金融公司债券和金融租赁公司债券。今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我国的金融债券。
一政策性金融债券
从字面上看,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以市场化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筹集资金的债券。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机构,其发行量占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总量的90%以上。政策性金融债券也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大部分贷款以债券资金的形式发放。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时,应每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发行金融债券的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发行人可在限额内全额或分期发行。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有力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对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支持西部经济发展战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证券,按照约定还本付息。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不仅发行普通金融债券,还发行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2.核心资本充足率,即核心资本占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5、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证券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通常包括证券公司普通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等品种。其中,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指的是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通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可以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由于是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四.用于特定领域的金融债券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领域的金融债券包括小微企业金融债、三农金融债、双创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该类金融债券通常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由商业银行发行,募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涉农贷款、创新创业领域的信贷投放等方面。
其中,绿色金融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专项支持绿色产业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一类特殊的有价证券。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债券”于2007年由欧洲投资银行发行,而我国于2018年首次在深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绿色产业发展,助力实现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