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通〔2020〕214号)文件要求,离职指标空缺时,按照剩余补贴资金对人员进行补充,补充人员还享受三年补贴政策。2021年起,根据空缺情况,将失业高校毕业生按要求补充到企业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工业企业及所属市、县、市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各类企业,科技型、创新型、新兴型经济领域的小微企业和毕业生愿意就业的新业态,以及经营管理规范、取得省级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纳入。
2.能够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按灵活就业人员为毕业生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企业;2.招聘毕业生补贴期间未办理社会保险并及时支付工资的企业;3.非法经营、不按规定纳税、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4.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5 .管理松散,去年或今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企业处理的。
二、企业申报资料
(一)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详细介绍企业情况,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是否应包括财政生活补贴)、社会保障待遇等。(4)2018年至2020年的利润表或利润表;(5)2018年至2020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指标;
(二)在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以及落户长清桥工业园、义马工业园、淅川工业园、庆阳电商创业园的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配套指标。
四、有关要求
各用工企业、社会团体将申报材料报市就业局就业科(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审核,并参加庆阳民生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联系人:杨倩
电话:0934-8613121
电子邮件:949890970@qq.com
附件:企业招聘报名申请表.doc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