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河源市税务部门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就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使退役军人发展路径更加“稳”。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政策,个体户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月起3年内(36个月,下同)每户每年限额扣除14400元。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三年内按实际从业人数依次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河源华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公司)已招录4名退役士兵。了解情况后,和平县税务局主动帮助企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聘用退役军人时,可按3年内实际从业人数依次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预计3年后,华建公司可享受税收优惠近11万元。华建公司负责人陈说:“老兵素质硬,执行力强。再加上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我们在人员招聘方面会更加优先考虑退役军人。”
杨是一名退役军人。2016年,他回到家乡东源县黄村镇,创办了以种植葡萄为主的贺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贺锐合作社)。谈及自己的创业经历,他坦言退役军人的创业之路并不容易,感谢一路上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享受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几乎全免。在此基础上,今年企业社保费用有所降低,大大降低了启动和运营成本。
不仅如此,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东源县税务局了解到贺锐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还建议企业通过“银税贷”融资渠道申请30万元的纳税信用贷款。杨说:“税务人员提供的‘点对点’和‘一对一’辅导,让我这个门外汉对减税降费政策有了很好的了解,申请纳税信用贷款也非常省心省力”。他表示,下一步将把省下的税费和申请的“银税贷”资金投入种植,把合作社做大做强,带动更多的战友和农民致富。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双扶绿色税收通道”“涉税事项跟踪服务”等创新举措,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窗式”“一站式”涉税事项办理服务,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全媒体记者]玉佩
【通讯员】何赖
[作者]玉佩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