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伤害案件包括哪些
,人身伤害的案件主要是交通事故、工伤和意外伤害。根据伤害程度,这三类都需要做伤残鉴定来确认民事赔偿金额。但是,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风险,造成伤害结果的原因也不同,所以不同类型的伤害,即使造成相同程度的伤害结果,也构成不同的伤残等级,因为伤残鉴定的依据不同。
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识别详情
(1)适用范围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一条第二款:“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残疾程度的认定。”
(2)识别时间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条:“原发性损伤及其相关并发症应在治疗结束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3)残疾分类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4条:“本标准将人体伤害造成的伤残程度分为10个等级,从1级(100%伤残率)到10级(10%伤残率),相差10%。残疾程度分类依据见附件一。”
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不再作为鉴定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被《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取代。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案件、职工伤害等所有人身伤害案件(工伤案件除外)均采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统一认定。
tyle="font-size:15px;">相比《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提高了鉴定的标准。如以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刚好构成十级伤残的,现在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有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了。三、工伤伤残鉴定
1.工伤伤残鉴定的法定依据
201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16)。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鉴定细节规定
(1)适用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第1条:“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2)等级划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第4.6条:“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间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四、意外伤害伤残鉴定
1.意外伤害伤残鉴定的法定依据
2013年6月8日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2.《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鉴定细节规定
(1)适用范围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第1条:“本标准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
(2)分类、分级: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第3条第2款:“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第3款:“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