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实施,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如果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将先发工资后补贴。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00元、职业能力证书150元给予个人技能鉴定补贴。
据悉,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仍按原规定执行,个人先缴费后补贴,培训合格后直接发放给参加人员。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200元、职业能力证书150元给予培训个人技能鉴定补贴。
对于有国家职业标准但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尚未确定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工种),可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晋升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晋升条件。在取得的培训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中,记录升级后相应等级的技能等级,并按相应等级给予企业岗位技能升级培训补贴。参加培训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至少在培训结束的期限内。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参保职工自费参加社会化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证书的, 领取证书后一年内可持凭证和缴费发票(或行政收据)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扶贫技能培训技能认定和当年免费培训人数按照六类人员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执行。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周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