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让用人单位选拔引进人才,优化人才配置,成都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成社办〔2019〕155号)。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见习基地的申报与认定(企业)
申报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除外);
2 .每年能提供10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每年接收10名及以上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比例不低于30%;
3.能够为学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有就业见习指导师资,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见习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5.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的其他就业见习事项。
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才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见习基地见习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4.单位介绍、就业见习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
二、就业见习申请(高校毕业生(青年))
应用条件
1.16-24岁的失业青年;
2.毕业年度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毕业生)或成都市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见习基地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培训生的工作任务。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见习基地所在地区(市)县人才中心提出申请或直接向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直接向见习基地提交的申请将由见习基地移交当地人才中心)。
申请材料
1.学生在毕业当年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4);
2.年内离校的毕业生提供:成都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见习申请表;
3.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成都大学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t-size:15px;">就业见习管理1.见习补贴。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基地和政府分担。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人员补贴。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市级见习示范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市、区(市)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吸纳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所需补贴资金在市、区(市)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购买保险。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险种和保障内容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211号)规定执行。
成华区现有就业见习基地


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
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84310722
有需要的、符合条件的
企业、高校毕业生(青年)
赶紧行动起来吧

来源:成华区人社局
编辑:宣宣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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