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第一,关爱军人家庭
事项:开展“把党的关怀送到退役军人心坎上”主题活动,组织走访优秀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老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遗属等重点慰问对象。关爱英雄烈士遗属,组织医疗走访,落实荣誉表扬、创业扶持、困难帮扶等政策,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较长时间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协作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二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事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性病将纳入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范围。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报销比例。实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五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协作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事项:做好省市县三级联购惠民文化演出,全年免费送戏下乡3000场。举办2021淄博文化旅游消费季。组织开展“百岁文艺队”下乡活动和——“追赶牛山”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计划全年演出100场。实施红色惠民活动,引导博物馆以自有藏品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特色展览,打造升级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做好全国乃至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学党史、跟党走”和“走向人民、志愿文艺”主题活动,策划组织农村、社区、厂矿、军营、校园、网络等一系列文艺志愿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
事项: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大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防范重特大事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协作部门:市政法委、市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
动词(verb的缩写)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和潜在风险
事项:推进网格化管理效能提升工程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社会矛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开展了危险废物调查整治专项行动。正常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化解信访积案,力争化解重复信访90%以上,新信访一次性化解率9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配合部门:相关部门和
"font-size:15px;">六、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事项内容:以“爱老”为主题,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神医”“神药”广告,以及宣称治疗、保健功效的食品和普通商品广告。以“护苗”为主题,严厉打击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受益者的名义等作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加强婴幼儿化妆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大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健康合理使用化妆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七、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每个街道建好用好1处“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深化城乡志愿服务,组织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与村(社区)开展校地共建,招募4000名“牵手关爱”志愿者与2000名6-16岁农村特殊少年儿童结对互动,促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在全市建设10个“青春社区”,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关工委、市民政局
八、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以农民工、个体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创新断保人员缴费续保,努力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工作进行测试及正式启用,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为60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惠民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配合市教育局完成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等惠民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的成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地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3600批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聚焦案件查办,全面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十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打防管控宣”整体推进,全面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主责、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强化预警和技术反制,尽快构建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电诈宣传体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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