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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标准,番禺创业补贴细则

2018年,番禺区“蓝色计划”创业项目来了!也支持特别申报指南~

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法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关于加强广州大学城创新人才资源合作与开发的制度的通知》(樊组〔2016〕100号)。

适用范围

2018年对在番禺区注册的企业及其2017年落户番禺区的平台运营商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或组织应当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入选番禺区“蓝色工程”并在番禺区注册的企业。

(2)为番禺区2017年“蓝色计划”创业项目提供一年以上免费孵化服务的平台运营商,包括区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

相关支持

场租补贴

1.在番禺区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番禺区其他地方注册的企业,最高按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一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赁期限不足1年,且月实际租金低于月租金补贴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从2017年9月开始。

2.对于番禺区的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平台,如果他们积极为番禺区“蓝色计划”创业项目团队提供免费场地等一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将按每个团队给予平台运营者一次性补贴3000元。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会展补贴

创业企业参加区政府(或经区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展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两年。

申报材料

(1) 《番禺区“青蓝计划”创业项目配套资助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被认定为番禺区“蓝色计划”创业项目的证明文件;

3.企业工作场所租赁合同和已付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企业申请提供租金补贴);

4.已入驻平台的“蓝色计划”创业企业名单、平台与创业团队签订的免费创业孵化服务协议、平台年度服务工作报告(提供平台申请租金补贴);


5. 企业参加各类会展的举办通知及支付展位费的有关凭证(申请会展补贴的提供);


6. 组织申报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



申报


纸质材料须提供一式2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同时以PDF格式扫描后提交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送至受理地点,逾期概不受理;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审核


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单位名单。



公示


拟补贴单位名单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天。



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拨付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相关规定向补贴单位发放相应补贴。


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7月30日下午5:00时。


受理地点


(一)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科技规划科


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201室


联系人:喻俊,郭婉君


咨询电话:84820844,84826039


(二)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国医西路自编28号(广州大学城档案馆路与国医西路交界处)


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