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5月28日和29日举行。江苏省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6年5月20日起下载打印准考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心参加。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发展部负责资格的最终审查。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在5月28日和29日。
原则上各省市都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可以从准考证上得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分三科,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有六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带文字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地点。试卷草稿应在考场上提供,供考生在考试后获取和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本次考试按非滚动考试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对应专业考试(附加项)”。报名者须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后方可参加考试。申请人必须在入学当年通过考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名者的资格。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有其他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取得教授资格证书的人员
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五、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具体情况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联系。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综合办公楼4楼410、411室(江苏开放大学院内),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专业对照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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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公众微信号:jianzao1
二级建造师公众微信号:jianz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