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强群众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军人返乡下乡创业,进一步优化返乡下乡创业环境,不断开创农村创业新局面,努力推动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巴中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巴中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号文(以下简称“第二十二条”)。
一些关键内容如下:
一个
强化创业工作主体责任
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合理安排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所需资金。
2
培育和引导创业主体
(1)将“农村创业”纳入扶持范围;
(2)对引进项目、资金、技术的企业家,按照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回乡创业或购置生产设备时,可给予一定补贴;
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享受国家惠农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三
加强基本要素保障
1在土地利用支持方面,企业家土地流转60亩以上可获得奖励,其中粮食种植30亩以上可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增建设用地按计划总量的8%单列。对森林康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经营主体,可增加3%的辅助设施建设用地;
(2)在生产用电方面,应进行农业、林木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培育创业平台、降低创业成本方面,对农村创业项目所在的创业园区给予资金奖励。为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立实体或孵化创业项目提供第三年的租金补贴;对返乡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的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
改善金融信贷服务
(一)开展信用镇、村、园创建和信用农户评价,建立健全信用镇、村、园推荐机制和信用农户免担保机制;
(2)增加商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原来的10万元增加到15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数量从200万元增加到不超过300万元;
3拓宽融资渠道,企业家可以通过政策性贷款获得资金支持,通过农业政策质押获得增信服务;试点区县的企业家可以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产权、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权”进行抵押贷款,也可以利用林权抵押和土地出让收入担保贷款业务进行融资;
(4)分散农村地区创业风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品种,由政府给予保险费补贴。
p>5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①设立返乡下乡创业扶持基金,政府已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和投资基金要积极支持返乡下乡创业项目;
②省对各地担保基金实际分险金额的50%给予财力补助,用于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③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返乡下乡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对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给予奖补;
④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创业补贴;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符合条件劳动者就业的,可享受奖补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标准给予奖励;
⑤政府购买创业服务,可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向就业创业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专业服务;
⑥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标准的经费补助。

6
加强精准创业服务
①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和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创业服务平台,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实施返乡下乡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创业失败的创业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7
强化创业人才支撑
①设立专家服务基地,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人才回乡服务;
②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采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聘用为乡镇人事人员等激励政策,鼓励项目人员积极为返乡下乡创业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
③经认定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用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巴山优才计划》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支持;
④对为返乡下乡创业企业长期提供服务的专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8
营造支持创业社会氛围
①开展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区县、示范园(孵化园)创建,对认定市级示范园(孵化园)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并推荐参加省级示范区县、示范园(孵化园)评选;
②开展市级创业明星、创业实体评选表彰活动,并推荐参加省级创业明星、创业实体评选。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按程序推荐为村干部及劳模候选人,激励带动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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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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