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十条涉及政府引导资金、补贴、奖励等。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迭代式产业体系。它们也为高校服务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属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力求提高政府、企业、高校和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效率。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力争建成10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力争获得1-2个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培养10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超800亿元,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
市科技局副局长赵峰介绍,自2012年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实施以来,我市技术合同交易额从2012年的169.7亿元快速增长到2016年的566.4亿元,进一步凸显了武汉科教创新的优势。市科技局于2016年开始修订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基础上,借鉴Xi、成都等部分城市的好做法,充分吸收高校、各类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企业的部分专家意见。
亮点
1、高校职务发明人可享超七成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高校与服务发明人(含发明人团队)通过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对新产生的服务科技成果进行划分确认。高校与服务发明人签订服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申请权协议,可以按不低于3: 7的比例分享知识产权。
2015年,武汉高校进行了职务科技成果“三权”(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部分高校进行了大胆尝试。今年年初,武汉理工大学陶瓷膜研究团队研发的一组专利(8项)以2128万元的价格投资湖北狄杰膜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将90%的收益,即1915.2万元,授予R&D团队。
全面试行后,将进一步探索推进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彻底打破制约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桎梏,激发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2、为技术转让“搭桥”,有奖更有酬
鼓励和规范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格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经纪人可以依法或依约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报酬和报酬。
3、企业吸纳技术转化补贴高达百万
对吸收国内技术的企业,按委托开发受让技术上一年度技术交易金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前,上限为20万元。
4、鼓励数据平台开放共享
鼓励试点基地、检验检测、数据平台开放共享,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投资定价等形式,开展校、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