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局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发布。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6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板块,科创板的规则设计与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哪些不同?
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安、王律师将科创板上市条件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中的披露标准规则进行了比较。
简单来说,《科创板规则》在发行和上市条件上相比传统a股资本市场有所创新,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香港、美国等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发行和上市规则的影子。如明确受理无盈利企业提交的上市申请、明确受理红筹企业开办或发行存托凭证、明确受理VIE架构、要求保荐人提交验证过的招股说明书、设立绿鞋机制等。同时配合史上最严格的退市规则,设定重大违法、交易、规范、金融四项强制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机制。
在初始配售方面,除了a股市场原有的线上/线下/线上配售模式外,《科创板规则》还新增了四种配售机制。
二级市场交易方面,科创板在锁定期给了大家一个“惊喜”。过去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要锁定36个月的主体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突然入股的股东。但这次《科技创新板规则》将核心技术人员纳入主体范围锁定36个月,防止核心技术人员解锁后套现。
涨跌幅限制方面,此前科创板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上市后前5天(含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20%”。
在信息披露方面,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应披露的交易采用市值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交易一般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为基础。《科创板规则》开始将上市公司市值作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基准。科技创新板规则下的市值是指交易披露日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市值财务标准主要用于交易金额和交易对象。
下图为详细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中关于可披露交易标准的规则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