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1月7日,据河南省发改委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建立以来,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就业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关制度功能不足等问题。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制度作用,降低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成本,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剩余保险费?
残疾养恤金是为了保护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的权益
如何收取和管理剩余保险费?
根据《意见》,残保金要规范征收,实行分档征收,2020年至2022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020年至2022年,暂免征收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的残保金。,明确规定了征税上限和社会平均工资。剩余保险费征收标准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当地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职工的加权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市残联在审核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由所服务的用工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统计并加强动态监测
如何规范剩余保险的使用?
做好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剩余保险费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安排不与收入规模挂钩。
根据规定,加大激励力度。实施残疾人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购买设施和设备补贴、残疾人实习补贴和辅助就业机构补贴。对于没有明确相关标准的,按照规定明确补贴标准。
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参加“互联网”创业培训。加大对残疾人的培训、贷款、业务指导、项目推广等服务。
根据残疾人的特点,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制定了残疾人职业培训标准。依托有残疾人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传帮带”和岗位专项培训,按培训效果付费,以就业转化率和稳定就业时间为缴费依据。
政府还会做些什么来实现残疾人的“就业梦”?
为切实帮助残疾人就业,《意见》明确表示,河南还将全面整理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推动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设置岗位,支持就业服务平台发展,促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跟踪反馈机制。
对于公益性岗位,要加大安置力度。对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并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残疾程度为一、二级),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来源: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