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结合国家和省人社部门近期要求,自9月1日起,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群体和补贴标准有所扩大和升级。未来可以让更多的群体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更多的企业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补贴,从而提高就业率,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那么,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呢?除了企业可以享受补贴,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吗?培训补贴有哪些类型?补贴标准是什么?在员工技能竞赛中获胜的人有补贴吗?
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情况
问:目前我市有哪些企业和学校可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答:目前我市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主体较多,包括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含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
问:我市社会和社会部门支持的重点就业群体有哪些?
答:包括农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个来生”);下岗职工(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毕业年度内的专科毕业生(含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孩子;劳动力贫乏;刑满释放不满一年的罪犯和吸毒人员(包括强制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工作者)。
问: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需要注意什么?
答: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三次的职业培训补贴。
同一职业和同一级别,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职工培训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已享受职工代表培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再享受职工代表培训补贴。
如何享受免费技能培训
问: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答:我市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象有10类:贫困家庭子女;劳动力贫乏;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初中毕业生(两年后);农民工;下岗职工(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调动员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内的专科毕业生(含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刑满释放不满一年的罪犯和吸毒人员(包括强制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工作者);残疾人。
问:如何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需要直接交学费还是先交?
答:免费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科目,并预付培训费。培训考核结束后,培训主体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册》、《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县人力社会事务部门。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费拨付至免费培训师银行账户。
问:除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这10个群体还有其他补贴吗?
答:城市给予贫困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高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两个来生”,并给予每人每天生活费补贴,25元;重点就业群体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若培训主体推荐在省内实现就业,将给予培训主体就业服务补贴200元/人;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两个来生”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font-size:15px;"> 问:哪些企业单位,能够开展职工培训?答:除了普通的企业单位外,此次还增加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的单位,它们都可开展职工培训,并按照程序申请补贴,企业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在内,都可以参加培训。
问:职工培训都有哪些?
答:职工培训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化工等高危行业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以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能获得什么补贴?
答:对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初级工:1000元/人,急需紧缺工种:12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急需紧缺工种:18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急需紧缺工种:2500元/人;技师:2500元/人,急需紧缺工种:35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急需紧缺工种:4500元/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技术技能知识更新培训:不高于同等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的80%。
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含见习期),初级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4000元/人;中级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5000元/人;高级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6000元/人;技师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7000元/人;高级技师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8000元/人;岗前培训:1000元/人;转岗转业培训:1500元/人。
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如何进行补贴申请?
答: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前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区人社部门(中省直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交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名册》等有关材料,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还需提交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并由人社部门按照不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50%,先行拨付给企业或培训机构。
培训考核结束后,由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县区人社部门报送培训主体填写的《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经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主体拨付剩余培训资金。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黑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学徒部分培训任务的,按照合作协议约定金额,分别给予补贴资金。
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怎么享受补贴?
答: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同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开展此类培训。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想补贴申请的,可以向所属县区人社部门(中直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供:以工代训人员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停工企业还需提供上一个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经审核并公示后,按月拨付补贴资金。
问: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或是想开展相关培训,需要咨询哪里?
答:市人社局电话:6100136(政策解释)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8109388
萨尔图区人社局:4682300
让胡路区人社局:6352265
龙凤区人社局:6243619
红岗区人社局:2799183
大同区人社局:6165506
肇州县人社局:8522055
肇源县人社局:8210826
杜尔伯特县人社局:3432388
林甸县人社局:331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