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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央行北京营业部发布处罚信息,CICC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ICC支付)因直接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1.5万元,并处罚款1195.06万元,合计罚款1526.58万元。支付总经理石被警告,罚款23.2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CICC支付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以外包商为特约商户,接受其发起的银行卡交易,未遵循“了解客户”原则,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直接为违规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未按要求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等。行政处罚于7月14日作出。

CICC支付成立于2010年,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奖项。央行表示,CICC的支付牌照仅涵盖互联网支付,不包括银行卡收单,该牌照将于12月21日到期。

官网显示,CICC支付业务涉及供应链资产服务平台,合作案例包括四川电网、伊利集团、尚辉银行、郑州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此外,还有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全球支付”,合作案例包括施耐德电气、中国机电产品进口商协会等。其他支付产品包括企业支付、工资分享、账户服务和信用支付。

天眼查显示,中国银联(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全资子公司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关联方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全资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联”)分别持有CICC支付的79.55%和20.45%的股份。银联业务、银联业务、卡友相关的支付牌照有十多个。

CICC工资遭受不合理扣除的投诉。根据投诉内容,参与支付的商户包括携程主体Xi安趣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享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微视担保、恩牛小贷等信用平台。有用户发现,部分扣款人已与拿花等平台签订自动扣款协议,也有投诉表示未使用相关平台。截至7月,有关CICC付款不合理扣除的投诉仍在继续。

本文来自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