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取消物业管理人执业资格许可和认证。
根据通知,自国务院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停止与物业管理人资格许可、认证相关的评价、认证、认证工作,不得以物业管理人资格为名开展培训活动。
据介绍,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是降低机构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便利条件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全面清理现有准入和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证,不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市场准入原则上应当放宽。今后不得新设立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入门级职业资格。
中国商人杜甫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