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在多个国家重点R&D计划中设立女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国家重点R&D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在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共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支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入选;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报资金,支持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
7月19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份由科技部、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明确指出,在“十四五”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要坚持男女平等、机会均等,为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进步创造更好的环境,发挥她们的才能和作用,努力培养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女性科技人才。
女性撑起科技“半边天” 三大痛点待解
事实上,早在2011年,科技部和全国妇联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国女性科技人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她们的实力。
“但总体来看,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普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依然缺乏,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仍面临瓶颈,有利于生育的科研环境有待改善。
根据科技部的数据,目前,女性约占全国科技工作者的45.8%。但随着专业技术职务的提高,女性比例逐步降低,女性科技带头人稀缺。“剪刀差”现象更加突出。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女性占6%,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女性占5.3%。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专家学者中,女性仅占10%左右。
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更为具体。比如在科研项目资助方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研究数据显示,随着项目水平和难度的增加,女性获得资助的比例明显降低;在科技决策方面,女性专家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国家人才计划等各类评估工作中的比例仍然不高;在科研学术网络方面,女性科技人才的科研学术网络规模相对较小,资源相对不足。超过30%的女性科技人才反映,由于缺乏学术交流机会,她们的能力建设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影响了她们的科研业绩和产出。
值得注意的是,女性科技人才面临着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可支配的科研工作时间无法保证,且成长期与职业发展上升期不谋而合,对女性科技人才的职业发展影响较大。但科研机构的相关考核和岗位聘用缺乏对女性科技人才孕期、哺乳期的特殊政策支持,影响了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的连续性。
政策突破有亮点 16条硬核举措释放创新活力
面对上述痛点,《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培育高水平女性科技故事
《若干措施》还展示了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的务实举措,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政策重点,提出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等。
比如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d="6587714709628146958" mention-index="0">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评选表彰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中,鼓励提名女性负责人项目。此外,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执行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针对女性科技人才肩负家庭和生育压力等现实问题,《若干措施》则通过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实行弹性工作制,以及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等,切实解决女性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若干措施》以充分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提升政策的系统性、精准性、可行性,主要政策突破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获取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决策参与度;二是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三是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刘 垠)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