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费用估算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底价的估算一般可以参考政府同期出让的同类地块的出让金金额,并对时间、位置、用途、街道情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边环境、土地现状等因素进行修正后得出;也可以根据项目用地的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进行修正。土地有偿转让的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和协议。
(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根据新规定,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作为拆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应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以及房地产市场评估的价格确定;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被调换房屋的价格,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3)土地转让费
土地出让金是指受让方向土地出让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通过土地出让或者依法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其他合法使用者。
(4)土地租用费
土地租赁费是指土地租赁方向土地租赁房屋支付的费用。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很少见,但在房地产投资(如购买酒店进行租赁经营)中经常使用。
(5)土地投资折价
一种非常常见的合作开发项目模式。
2、前期工程费
建设前期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调查,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项目费用。
(1)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费用一般可按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估算。正常情况下,规划设计费用约为建设成本的3%,可研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0.1%-0.3%。水文地质勘探费用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相关收费标准估算,一般为设计概算的0.5%左右。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拆除地面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费用、场地平整费用以及水、电、路等费用。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估算。一般为设计概算的0.35%。
3、基础设施建设费
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又称红线内外工程成本,是指建筑物2米范围内及社区规划红线内的各种管线、道路的成本,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道路、绿化、供气、排污、泄洪、电信、环卫等设施的建设成本,以及各种设施与市政设施干线、主管道、主干道的接口成本。
基础设施成本
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粗略估算时,则各项基础设施工程均可按建筑平方米或用地平方米造价计算。4、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结构、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煤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用等。
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居住小区内为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各种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又称公建设施)的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厕所、停车场等。
6、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和其他费用等。
7、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房地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工会经费、业务接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管理用房)、车船使用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等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可按项目投资或前述1—5项直接费用为基数,取一个百分比计算。这个百分数一般为3%。
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和债券的利息、金融机构手续费、保险费、融资代理费、外汇汇兑净损失以及企业为项目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计算详见“借款还本付息估算”。利息外的财务费用可按利息10%估算。
9、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开发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如下三项。
(1)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
约为销售收入的2%—3%(住宅销售物业较高,写字楼物业较低)
(2)销售代理费
约为销售收入的1.5%—2%
(3)其他销售费用
约为销售收入的0.5%—1%
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到销售收入的4%—6%。
10、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总承包管理费、合同公证费、施工执照费、工程监理费、竣工图编制费、工程保险费等。这些费用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率估算,一般约占投资额的2%—3%。
11、开发期间税费
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税费已成为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的费用。各项税费应当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算。以广州为例,这些税费一般包括:
(1)配套设施建设费(小区建安造价的5.5%,单体11%)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总投资额30%-5%计征,目前暂停征收)
(3)土地使用税
(4)建筑工程质安监督费
(5)供水增容费(已免征)
(6)供电增容费(已免征)
(7)物业管理基金(按售价2%计收,用于出租的物业,开发商交,用于出售的,买家交)
(8)其他
12、不可预见费
不可预见费包括备用金(不含工料价格上涨备用金)、不可预见的基础或其他附加工程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增加的费用。它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各项费用之和为基数,按3%—5%计算。
如果是开发项目完成后出租或自营的项目,还应估算下列费用:
13、运营费用
运营费用是指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在项目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14、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是指以出租或自营方式获得收益的房地产项目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物料消耗和维修费用。
免责声明
部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或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不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