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最近有消费者质疑,
超市里的一些“手工面”并不是消费者认为的手工面。
一点味道都没有!
对此,记者经过调查发现,
原来“手摇”只是一个商标。
为此,一些消费者起诉了该企业。
赔偿总额为15.8万元。
没有了手工面的感觉,“手铐”原来只是一个商标
用江苏南京消费者李女士的话说,她一家三代五口是当之无愧的“面粉”,也就是面食的铁杆粉丝。除了午餐,全家人的早餐和晚餐基本都是以自己加工面食为主,偶尔也懒得去超市买面。李女士在当地超市货架上购买了湖南裕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翔食品公司”)生产的“裕翔手卷银丝挂面”。李女士说,她从小就开始在妈妈家吃妈妈做的手工面,自己做面,早就习惯了手工面不可替代的亲切感和韧性。然而,从超市购买的“玉香手工银丝面”却出乎意料地让全家人吃得生厌:“这手工面难道没有手工面的感觉吗?”
李女士仔细检查了面条的外包装袋后,发现银丝挂面是正品,但所谓的“手擀”只是一个商标。
“手卷”和“手打”商标与商品名称混在一起
“玉香”“金脉郎”“白象”是否涉嫌误导
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幕府东路的苏果超市,这里的“玉祥手卷宽干面”“玉祥手卷银干面”“玉祥手卷细干面”等系列产品琳琅满目。在系列产品中,纵向排列的“玉祥手卷”“银丝挂面”行书格外醒目,字体、颜色、大小完全一致。
记者从货架上随意拿了一块“玉香手卷银丝挂面”。经仔细查看,发现“玉香手擀面”末端右下方的“R”表示是注册商标,下一排第二行“银丝挂面”为该面的商品名。记者注意到,直径3毫米的“R”字型与直径27毫米的“玉祥手卷银丝挂面”字型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货架上其他几家标称玉祥食品公司生产的面条外包装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玉祥手卷银丝挂面”外包装上的注册商标“R”小得几乎认不出来
记者查看中国商标网,发现“宇翔守干”已获得商标注册。该商标分为横向和纵向两种格式,分别于2010年和2018年获得商标使用权。商标类别分为30类,即面类食品包括挂面、方便面、面条和米粉。
记者致电玉祥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姓陈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玉祥手卷银丝挂面”真的不是手工面,“玉祥手卷面”只是商标,“只按手工工艺加工,我们已经获得专利”。
在同一个超市里,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金麦郎面也有“手工挂面”的称号,其宣传创意与“玉香手工挂面”出奇一致。记者看到,在今麦郎的两款面点产品外包装上,横向产品商标“manufacturing”与商品名“干面”一致,而纵向产品商标“manufacturing”比商品名“干面”更大,字号超过4倍。两个挂面代表注册商标的法定特殊符号“R”,小得几乎认不出来。
超市货架上销售的金麦郎“动手宽脸”
tyle="font-size:15px;">随后,记者实地走访南京市多家超市,发现“裕湘手擀”及今麦郎“手打面”并非个别现象。“金沙河手擀”“白象手擀”“华麟手擀”等无一例外,大多通过以注册商标的字体、字号、颜色及与“XX面”等商品名的排列组合,巧妙地将商标与商品名完全融合一体,让工业化生产的面条,假以传统手工面条的口感及营养等长期普遍认知附加的品质消费心理优势,达到误导并干扰消费者选择的目的,普通消费者大多对此类“手擀面”莫辨真假。消费者获赔“十倍赔偿”,
共计15.8万余元
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至今,消费者或经销商诉“裕湘手擀面”案件中,公开的法院判决多达5起。让人颇感意外的是,5份判决书带给原告的却是两赢三输不同的判决结果。
在原告胜诉的判例中,法院均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准通则》之规定,故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判决理由,予以十倍惩罚性赔偿。其中刘姬明与武汉武商量贬连锁有限公司的诉讼判决中,消费者购买了共计1.5万余元“裕湘手擀面”,商家被判赔15.8万余元。




原告败诉的判决中,两次出现了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出具的《有关工业化生产“手擀面、手打面”的说明》称,“在我国,模拟手擀面的人工动作与流程用工业化的加工方式,生产的具有手擀面形态与口感的挂面或半生鲜面,均称之为手擀面”。法院认为“商家此行为(外包装标注“裕湘手擀银丝挂面”)符合一般大众的认知,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实际,涉案食品包装不足以误导消费者误解其产品属性,更不会影响食品安全”,并以此为由判令消费者败诉。

上述买卖纠纷审理中,有法院认为消费者“应该轻易得知该面条(‘裕湘手擀面’)系工业化生产”。对此说法,多年从事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张先生直言“无法理解”。“该面条外包装很显然存在诱导消费的故意,而个别法院‘想当然’地认为顾客‘应该轻易得知该面条系工业化生产’,无逻辑可言。”张先生说。
滥用商标权,误导消费者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教授朱与墨认为,这些案件是滥用商标权和私权侵犯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裕湘手擀”系列产品,在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上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涉嫌欺诈。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律师邹凡认为,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享有专用权,但专用权并非“任意使用权”,作为商标的所有人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网友评论:
@动于衷何呵 : 公然作假
@碧海孤雁 : 赢在法律。你想造假,别人想打假。都在找法律漏洞。
@最终极的信仰 :现在的虚假广告这样人多,多让他们赔几次就老实了。
@一条鱼呀呀 : 那老婆饼,,,
@韦战 : 不,那个,等等,难道你认真的指望雇佣几百个阿姨擀面条么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