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程振阳正在与法官和当事人一起工作
法官和律师共同回答问题,为群众写申诉
张建军通讯员赵增强今年,邢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多措并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以“一镇一庭”为契机,完善陪审员出庭工作机制,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信访等工作。群众不出乡镇就能解决相关纠纷,有的纠纷还能在诉讼前解决,节约了审判资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效果初步显现。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的陪审员,形成了受到当地政府欢迎、老百姓称赞、法院认可的双赢局面,有效解决了人民法院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梁和张是邢台县镇人。他们每个人在井沟里都有一个家园,是邻居。后两人在修路时发生争执,随后发生打斗,造成张某妻子重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梁某、张某受轻伤。为此,梁因过失致人受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由于梁无力偿还张的赔偿金,两家人无法相见。梁刑满释放后,张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执行。为了防止双方发生新的刑事案件,执行警察积极邀请陪审员程振阳参与案件的执行。接受邀请后,陪审员程振阳和执行警察经过了十多次家庭沟通和调解。从人性伦理、人生经历等多方面、多角度为梁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面对张的不妥协。我发现张又要工作了。经过干警和陪审员的苦心调解劝说,张经过全面权衡和慎重考虑,最终接受了各方让步的调解方案。现在我和家人都成了知心朋友。
充分发挥非诉作用,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与县级单位、乡镇非对接工作站,建立“诉讼”与“非诉”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建立专门调解组织、调解员联系花名册制度等。加大诉前引导和分流力度,引导他们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选择非诉讼方式调解一般矛盾纠纷。这不仅方便了双方的和解,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和法院的压力。
小吴和郑潇都是邢台县姜水镇人。他们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生活习惯经常吵架,发展成长期分居状态。为了名存实亡的解除婚姻,小武来到法院提出离婚。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查了小武的申诉后,认为可以通过非连线服务中心办理,征得其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浆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姜水法院接到案件后,组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多次到他们家中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知识。努力是有回报的,在法院和调解员的配合下,双方的心终于被真诚打动。他们放下过去的错误,友好地签署了离婚调解协议。
自今年3月正式运行以来,该院通过起诉不对接工作站,将90起案件委托给8个县级单位、16个乡镇进行调解,并作出了研判
充分发挥律师在医院中的作用。借助医院值班律师制度,由律师协会安排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到法院值班。协助法院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群众写申诉,帮助厘清法律关系,从而减少诉讼疲劳,增强其法律意识,让其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公正;这项措施自今年3月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帮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诉讼300余次,帮助当事人免费撰写诉状170余份,积极帮助当事人分析法律,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