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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的基本步骤 修路工程公司

来源:特别阅读

众所周知,占路开临时路口不是想挖就挖,想开就开。施工前占用挖掘道路需取得行政许可。但部分施工单位在未取得路政许可的情况下挖掘道路、开设路口,以“重点项目”、“上市公司总部建设”为由,忘记申请路政许可。为此,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加大了道路巡查执法力度,让违法开设路口等道路违法行为隐形。

案例1:

高速桥下修建临时路口

负责人竟声称重点工程可免处罚?!

日前,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来到龙华区观澜街道R&D中心偏远路段进行检查,发现外环高速下码头旁有一个临时路口。

经现场检查,临时路口长约10m,宽约3.8m。原来铺设的人行道已经开挖,工人们正在硬化路面。但执法人员并未看到施工现场周边道路占用挖掘的相关许可文件。

执法人员看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和调查。

施工现场负责人胡某表示,这是区政府“深圳市某垃圾环保产业园”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和合环卫公司。相关项目已取得政府临时用地申请,并已向街道和社区报备。在获得街道和社区的同意后,这里将开设一个临时十字路口。

开通临时路口只需要街道同意?看来这位负责人似乎不太清楚,开一个路口要报市交通部门审批。

为了固定证据,执法人员要求责任人出示相关证件,并向施工单位出具了《协助调查通知书》。

然而,几天后,施工单位负责人没有按时接受调查。随后,执法人员邮寄至《协助调查通知书》,还不定期前往施工现场检查。最后,施工单位负责人来到龙华大队进行调查。

建设单位负责人王说:“我们真的不知道这个路口的开通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审批,我们也有幸认为这是重点工程,可以免于处罚。”

最终,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施工单位深圳和兴环卫公司因未经批准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出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王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2:

总部工地无证开设路口

上市公司还想逃避处罚?

无独有偶,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在调查龙华区观湖街道路虎社区自卸汽车违法案件时,通过司机了解到附近新开了一个工地。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前往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果不其然,施工现场有一个临时路口,路口附近没有发现相关的道路占用许可证。经现场检查,该临时路口长约9米,宽约3米,占用部分人行道。

由于施工现场周边区域人口密集,擅自开设路口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施工项目部进行调查取证。

建设项目部负责人:“这是上市公司深圳普克科技公司总部大楼,是重点招商项目。为了方便施工车辆通行,我们在这里设置了一个

个临时路口。我们也已经到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申请了临时路口的申请,但是一直没有审批下来。”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要求建设单位前往龙华大队接受补充调查。


建设单位负责人蔡某:“我们是上市公司,如果处罚建设方对公司信用影响很大,能不能处罚别的公司?”


执法人员:“我们可以理解这种担忧,但是按照有关条例,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义务要求施工方文明规范施工。”


最终,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深圳普*科技公司实施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蔡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重要提醒:


通过这两宗违规开设路口案例,深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想给道路施工建设单位提个醒: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建设单位应当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千万不要以“重点工程”“上市公司”等理由擅自开挖道路,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路政施工一定要做好以下三点: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施工时,做好安全围挡规范施工;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工作。


如果大家在道路上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挖掘道路等行为,及时拨打12328举报,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


【读特新闻+】


法律原文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并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施工单位、施工期限、项目负责人。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同意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原标题《“重点工程”就能随意乱挖开设路口吗?执法部门说No!》)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通讯员 包宇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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