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合同管理费是否应该征税,如果应该,应该如何更好?如果你不理解这部分,就用会计网学习。
承包管理费用要不要缴税?
承包管理费需要征税。如果是外包的费用,在收到承包费后再征税。
怎么对对外承包业务的管理费进行缴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及关联人的名义在境外经营,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不需要缴纳附加税。因此,建筑公司应该是纳税人,从关联业务中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都应该全额征收营业税,管理费不应该重复征税。如果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没有全部入账,也没有开具发票,那么收取的管理费将按照‘服务业’的税目征税。因此,建安企业(关联方)向施工队(关联方)收取管理费的,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企业收取的承包费用应该怎么纳税?
在实行内部承包(租赁)经营方式的过程中,凡承包(租赁)方在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收取承包(租赁)方并支付承包(租赁)费收入的,属于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场地、房屋、货物、设备或设施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经营取得的劳务收入的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企业开展对外承包(租赁)业务,向承包(租赁)方收取的承包(租赁)费属于经营性租赁的应税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的税目缴纳营业税。
以上就是企业收取合同费用后应该如何纳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关注会计网!
来自会计网,编辑: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