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很多各种类型的劳务派遣公司可谓是泛滥成灾!哪里都是派遣、外包、中介,甚至于很多认认真真找工作的求职者一不小心报到上班时,一看与自己签合同的单位居然也是所谓的派遣外包公司。

在今天的节目中,让我们来看看所谓的劳务派遣和外包组织的前世今生。
根据他们的说法,这些专门为各类生产性企业输送工人的机构,是为了解决广大用工企业用工荒的大问题,而这类业务是城市的刚性需求。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这么多人在做这个行当,利润模式是什么?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吧!不的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站在企业层面与这个行业打交道20多年,见得太多了!
60后70后80后都知道,20年前,也就是2000年左右吧!甚至还少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个行业,那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在大街小巷有很多的小门面,挂着各种招工广告。那时候,求职者找工作很不容易,很多工厂的人事部与这些职业中介有勾结,故意不在厂门口直接招人,还故意引导求职者到职业中介那里去应聘。
好的,你知道当时职业介绍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出镜间吗?每家工厂人事部负责人只要定下来,招聘一个员工就要收200~1000元的代理费。如果员工成功送到工厂,收入将与人事部负责人平分。当时在深圳富士康工作,知道有很多好工厂。直接负责招聘的人力资源总监和招聘总监一个月就下来了。这一块黑金的收入从几千元到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信不信由你,反正这是事实!
2000年左右,这种收入是一大笔钱。当时深圳的房价是每平方米3000多元。
很多专业中介也发了财。这些老板都有车开。他们买车的原因一是真有钱,二是服务于各企业人事部门的主管经理。
你觉得这是“脏”吗?我告诉你,和现在的劳务派遣外包模式相比,还是挺好的。最起码是收钱,一次性交易,可以帮助求职者顺利找到工作。我一直认为,除了少数骗人的专业中介,当时大部分都是好人。
大约进入到2008年左右,中国的劳动力市埸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 ,企业大量增加,员工外出长三角、珠三角打工的少了很多,不好招工了,收取职业中介费的情形发生了逆转,此时企业要向这些手中掌握资源的劳务中介付费招工了,成功录用一名员工要付个200~1000元推荐费不等。但是也只付费主体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变成企业老板当冤大头了,要付出很多的员工推荐费用。没办法啊,否则招不到员工。但是很多的工厂人事部负责人一样在大量收取回扣,还是与这些职业中介老板们平分收益。
总之,无论是劳动市埸上人员富余也好,短缺也好,工厂的人事部负责人、职业中介都是可以大量挣钱的。
2008年,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明确了允许派遣用工模式的合法性。这时,这种就业形式还没有形成气候。直到2010年前后,大量的劳务派遣和外包机构应运而生,至今仍在蓬勃发展。为什么呢?听完我下面的分析,你就知道了!首先告诉大家,无论是20年前的专业中介,还是今天的劳务派遣、外包代理、野鸡包工头,基本都是同一个批次。
人或者是师徒关系,大学里面是不会开设这个专业并培养不出这样的奇葩人才的!可以这么讲,2008年起,几乎没见过企业招工能很好招的,除非那些依法依规、有着很好的企业文化的好企业。当然,大部分的企业是很难做到绝对的依法依规、有着很好的企业文化的,因为这个需要成本!
在全国各个工业经济发达的地区,劳务派遣、外包机构给企业输送的员工一般称之为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叫法不一样,盈利模式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同工同酬,每人每月向企业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
2、以小时计费,一般近年来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向企业收取的小时工资为20元左右,发给员工15元左右,如果每月以300个工时计算的话,人均可赚得利润至少1000元以上不等;
3、送工给到用工企业,核算每人的五险一金成本,这块基本上有1200元以上,企业要统统按月依人头数给到劳务派遣、外包机构。

主要就是以上的3种盈利模式,当然了,这些劳务派遣、外包机构要想获得企业的合同,首先要得到用工企业的人事部认可,事情成了,顺利合作了有收益了,还可以分给人事部负责人很多的利润。
听明白了吧?无论劳动力市埸如何恶化,企业如何困难,用工企业的人事部负责人、劳务派遣、外包机构的钱没有任何少赚!
关键是,目前市埸上普遍并大量存在的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多数是享受不到任何的缴纳社保的法定权利,更不用说公积金了!
企业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员工呢?老板们不知道自己在当冤大头吗?
一是确实自己招人非常困难,二是很多的企业在与这些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合作后,发现确实有些好处,不用承担员工的社保费用,而且如果觉得不需要再用这些个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了,不用支付任何的遣散费用直接退回给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就可以了!简单粗暴容易操作。
可以这么讲,劳务派遣模式的泛滥,受益最大的是劳务派遣、外包机构和企业的人事部负责人,还有这些带着以上心思大量使用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的企业老板,也能够获得一些好处的。

受伤的还是这些可怜的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根本就没有想到没有社保,发生工伤了会没有人为他负责任,生病住院了大把医疗费也不会有人去管,更为严重的隐患是这批人以后老了怎么办?
实际上虽然咱们国家对于这些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的权益保护方面也是制订的一系列的法律,但又有多少人会想起用这个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最后呢,我就要说说这些个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想着短期打工短期获益,根本没有想到长远的利益与人生保障,实际上,在市埸上仍然会有很多有社会责任性的正规企业坚持不用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你们去应聘做正式工不好吗?
好了,今天就扒到这儿,关于派遣工、小时工、临时工的用工模式适用的法律问题,下一期节目再与大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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