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就是我们常说的建筑业,是指国民经济中从事原有建筑物的勘察、设计、施工、维修活动的物质生产部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建筑业。我们住的房子,工作的城市,我们的经济文化,都和建筑业有关。
众所周知,在我国无论是哪个行业,都需要交税,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各行业税负轻重。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税负。比如我们知道,高新技术企业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那么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有没有这样的政策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呢?
目前理论上建筑业可以通过进项抵扣来减轻税负,建筑业可以抵扣很多项目,比如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运输成本。但是,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的严重问题。建筑业进项抵扣不足、税负重不足为奇。
进项抵扣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部分建材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照经营户,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人工成本无法扣除,而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
3.不同层次的分包、工程项目预付款、中标降低也是影响建筑业投入扣除的重要因素。
4.商品混凝土作为主要原材料,征税方式简单,征收率为3%,而建筑业的产量征收率为9%,进出口税率相差6个百分点。
了解了建筑行业的痛点,就可以针对这个痛点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目前国家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对于建筑业来说,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理地用来减轻他们的税负。
针对建筑业存在的进项抵扣不足、增值税过重等问题,可在税收优惠政策区内设立有限公司或分公司,享受园区的财政扶持和奖励政策,以减轻自身增值税负担。
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留存30%-70%的财政扶持奖励(地方政府留存5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享受30%-70%的财政扶持奖励(地方留成部分为40%)。
[注意:奖励将在下个月返还]
例如:
假设某建筑企业A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每月缴纳100万增值税和200万企业所得税,那么A建筑企业可以获得15-35万增值税和12-28万企业所得税的奖励。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奖励。当然,企业纳税越多,自然得到的回报也就越多。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还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无票支出。建筑行业的人都知道,有些成本是不可能取得票据的,会导致企业利润虚高,也会造成税负过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同样道理,税收筹划还是可以借助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的。可以选择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样就可以享受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为3%,个人税率为0.5%-2.1%。综合税负不得超过5.2%。这是在没有优惠待遇的情况下。增值税税率为1%的,综合税负不超过3.2%。
举个例子:
假设某A建筑公司开发票500万元,他说要交的税是:
综上所述,只是向大家说明了园区的政策是为了合理节税。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节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