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落地
6月15日(周一)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上市审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合并重组等申请。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即将进入“实操”阶段。如果不了解创业板注册制的规则,就会出局!来看看各方期待的改革方案相关规则主要吸收了哪些市场意见。
发行上市
发行上市审核主要有三个规则,分别是《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这些规章制度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公开透明、市场化法治化三大原则。
在初始审核中,企业需要经过五个流程:接受——查询和恢复——暂停和恢复审核——审核由市委——提交注册。
发行承销
承销也有三个规则,分别是《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完善询价定价机制、定价约束机制和战略配售机制。基本制度与科创板一致,有些规则更有针对性,比如:
1.参与询价的投资者仅限于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2.以询价方式发行的项目,主承销商应向线下投资者提供投资价值报告。
3.参与询价的线下投资者最多可对不同配售对象进行3次报价。
4.询价定价是指投资者在网络下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以及优先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的“四个值”。
5.战略配售没有门槛,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和要求,允许高管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6.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没有门槛。
交易细则
在具体的交易规则方面,主要有以下四条规则:《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创业板再融资证券出借和
ntion-index="0">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关于创业板股票涉及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示的通知》。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有以下几个要点:
1、适当放宽了股票和相关基金的涨跌幅比例,从之前的10%放宽至现在的20%。
2、完善了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机制,例如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盘中涨跌到30%、60%时各停牌十分钟。
3、实施盘后交易定价,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并将在未来允许深股通投资者参与。
4、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注册制下发行的上市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升转融通交易的效率,证券公司借入股票的当时可供客户融券卖出,扩大转融通券源,将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的范围。
5、强化风险防控,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5万股;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此次创业板改革之后,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首日即可纳入两融标的,将大大丰富创业板股票交易。同时创业板在转融券机制方面,借鉴科创板经验可采取市场化约定方式申报,有助于券源供需实时撮合,平抑股价波动,衍生多空套利等两融交易策略。
这对于擅长做对冲和多空交易的客户是非常重要的变动,另外对于大型券商也属于利好,大型券商资金实力充足拥有更丰富的券源(毕竟券源都是证券公司自己买回来的出借的),那么这部分客户必然需要选择券源更加丰富,费用相对优惠的券商进行融券交易。
持续监督

持续监督类规则主要集中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其中:
1、优化了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制定了多套上市标准;取消了“最近一年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完善了盈利上市的相关标准。
2、简化了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的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3、强化分享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增设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强化创新创业及未盈利企业的行业信息、经营风险、业绩波动等披露要求。
4、优化股份减持制度,明确未盈利企业的减持要求,丰富减持方式;增加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特定主体禁止减持的规定。
5、提高了股权激励的灵活性,激励股份或期权总额由不超过总股本的10%提升至20%;放宽了激励对象限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简化激励的实施过程,允许公司在分次获益条件满足后将股票分批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并可直接上市流通。
上市和退市的条件都比以往大大简化了,在套现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但是对于高管的股权激励却给予了更大的空间。

给投资者的启示


总体来说,此次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将颠覆许多投资者的既有认知。打新可能破发,“打板”可能亏钱,壳股可能退市,股价涨跌可能更“刺激”,欺诈造假可能面临惨痛代价。
但是注册制的核心不仅仅是信批,更重要的是事后严惩,如集体诉讼,作假赔偿,甚至做空,大规模退市。这些需要两个外在环境保障,一是舆论,二是法治。目前的中国不具备这个大环境,所以注册制更多地只是改变了下上市方式,依然是有审核的注册制。
就现在的情况看来,创业板注册制的改革最大的目的就是扩容,由于目前实体企业失血,而银行也不一定输血给得到需要的企业。而上市募集到的资金是来自市场的钱,对缓解金融系统性风险有一定的好处。这也就提示到股民朋友们要谨慎投资。深交所创业板实行注册制后,对于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来讲是多一条选择道路,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A股企业上市排队“堰塞湖”现象。
创业板改革仍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建议通过注册制以及配套制度改革:一是不断增强科创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预警和防范创业板企业炒壳风险和风险资本退出风险对市场冲击,提高创业板上市企业应对资本市场风险能力;三是持续关注上市企业后续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等。
资料来源:《深交所信息披露通知公告》深交所官网http://www.szse.cn/disclosure/notice/index_1.html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速,大扩容时代到来》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136984016
《创业板发行与承销规定发布 三大要点看过来》证券时报网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yyj/2020-05-23/doc-iircuyvi4543070.shtml
《创业板注册制落地 缓解企业上市排队“堰塞湖”现象》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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