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一些不法分子以网络贷款,为目标
有些是因为自身条件
或者手续的限制
不能从银行借钱的人
他们得到了一个“机会”,
甚至不少在校大学生
也因其门槛低、
期限长深陷其中,
我不知道我已经陷入“高利贷”了,
>“套路贷”的陷阱之中。

孙某在网上发布信息称
“低利率、无担保”借款,

刘某急需借钱治病,
便向孙某借款2万元。


孙某在放贷时
直接扣除30%“砍头息”0.6万元,
刘某实际仅得到1.4万元借款。


却被告知30天内
如不能清偿借款2万元,
还需交“逾期费”20万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某放贷利率不符合国家规定,遂刘某只需归还孙某欠款1.4万元。若孙某仍采取暴力手段讨要借款,刘某可报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各个贷款平台
并不会因为是学生贷款
而手下留情,
反而会变本加厉。
校园贷正是不法分子利用学生还款能力差提高利息致使其无法清偿欠款,再由家庭买单获取非法利润。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官小王
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的贷款广告。需要申请贷款时,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选择。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还需要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比如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不要心存侥幸,步入陷阱。最后,在确认自己被贷款诈骗后,一定要及时报警,使用法律手段武装自己,维护权益。
来源:法音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