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双一流”建设成效的评价不能数纸帽子,不能简单以条件、数量、排名的变化作为评价指标,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该评价方法是在总结第一轮“双一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评价方法明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在科研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中衡量高校对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区域发展的贡献。“双一流”建设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基本定位,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从内容上看,“双一流”建设评价打破了以往简单的量化指标评价体系,以成效取代数量,突出质量贡献,引导高校注重长远发展。具体来说,首先是注重贡献。与以往强调期刊论文发表的评价不同,该评价方法强调科研成果的创新质量和贡献,包括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对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贡献、对服务区域发展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贡献。对大学使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强调,将引领大学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人才培养评价方法不仅考察毕业生的培养结果,更注重人才培养的过程。未来成效评估将全面考察高校思政课建设、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投入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措施和成效。通过评估,引导高校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流人才。
该评价方法在克服“五唯”方面具有明显的针对性。科研评价采用代表制,注重成果质量,突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育教学、社会服务和专业发展、科学研究并重,注重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因此,高校应创新人事制度改革,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
关于评价的实施,这种评价方式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终身不评价,有利于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方法明确注重诊断性和增值性评价,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动态监测评价的结果。注重对学校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将引导大学和学科设定长期发展目标,专注发展,不追求短期利益。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评价结果与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挂钩,与国家扶持挂钩,引入竞争机制,扭转了以往项目建设中高校身份固化的局面。这是对列入“双一流”建设范围的高校的鞭策,但对那些高校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