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溧阳市司法局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群众的烦心事、心事、后顾之忧,与组织部协调,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党员代办系统”,深化为民办实事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据悉,该机构包括法律援助、公证、普法、民事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在局、基层司法所、中关村产业园等地,建立“党员代理制度”为民服务,实行“民有令、中央调度、党员办令、民评令”,激励广大党员成为“红色代理人”,打造“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长效、群众满意”的为民服务新格局。
“每天为人民做实事,人人为人民做好事。”溧阳市司法局局长孙斌介绍,该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聚焦群众“急难忧”问题,提出解决疑难问题、改进为民服务的切实妙招,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更有速度、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坚持为机关服务与加强党的领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司法行政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该局成立了青年党员干部先锋队,每周到农村和园区提供代理服务。12个基层司法所填补了25名年轻党员干部进入机关工作站的空白。来自15家律师事务所的40余名党员律师轮岗进驻指定代理站。来自全市267个“一村一顾问”的50余名党员融入代办工作站,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获得市委组织部和主要领导的肯定。
坚持服务代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鼓励广大党员争当模范代理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秉持代理人不“慢”的原则,创新推出就近服务、网上服务、代码化、简单化等新举措,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党员律师异地办理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5件,服务农民工50余人。人民法院已支付演出费用80多万元。今年3月,溧阳一名电梯安装工人因工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工作站在接到其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多次安排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在代理人的努力下,经过两次开庭和协商,双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调解意见。
坚持服务代理与加强监督考核相结合。党委每季度对机关工作成效进行一次长期评估,建立党员积分制度。相关指标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任用年度考评工作和考察工作,代理结果定期在党员大会上报告。一件又一件好事、一件又一件实事,丰富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让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在一线筑牢感情、推动工作、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截至目前,我们为特殊人群办理法律援助机构28家,公证40余次,为6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向乡村、社区普及民法典等法律80余次。
杰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