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22日电(记者石娜)一篇题为《上海证券报》的报道22日发表。文章称,首批18家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企业将于下周一集中上市。届时,创业板所有股票涨跌幅比例放宽至20%等一系列创新交易机制将正式实施。8月21日,深交所发言人就近期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发行、上市、交易等问题答记者问,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六个方面的交易变化。第一,调整限价。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前5天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8月24日创业板股票及相关基金价格上限调整为20%。但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股票在8月24日之前已经进入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期间不会调整这些股票的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仍为10%。二是引入申报价格区间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申报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超过上述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将暂时存储在交易主机中,不在市场上显示,也不会进行匹配交易。当价格波动使订单进入申报价格区间时,将自动参与竞价,投资者可在交易前随时取消订单。三是优化临时悬挂机制。创业板股票暂不设价格波动上限的停牌触发阈值为30%和60%,停牌时长为10分钟,既警示了交易风险,又保证了交易连续性和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暂停交易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或取消申报。恢复交易时,交易所将根据接受的申报以电话拍卖方式恢复交易。第四,调整单次申报的最大数量。创业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申报的单笔交易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交易数量不超过15万股。如果投资者提交的单笔申报数量超过要求,交易系统将直接拒绝订单。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的单笔最低申报数量和变动单位没有变化,仍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如果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应一次性卖出。第五,新股和存托凭证的特殊识别。除了在IPO首日使用证券简称首字母“N”外,创业板注册制IPO次日至IPO后第五日,证券简称首字母将为“C”,提醒无价格限制的特别安排;上市时不盈利、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有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股票或存托凭证将增加“U”、“W”、“V”特殊标志。六是优化整合再融资机制。创业板注册制初始股票从第一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再融资凭证来源扩大,战略投资者可将配售取得的股份出借;引入了一种新的基于市场的再融资申报方法,以增加交易灵活性并提高交易效率。证券公司可以借入证券供投资者当日卖出。此外,创业板还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调整公开信息披露指标。为筑牢市场交易风险防线,保障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顺利实施,深交所结合创业板市场特点,建立了创业板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体系,明确了虚假申报、拉高打压股价、维持涨(跌)顶价、作为交易对手相互买卖或交易、严重异常股票异常报告率等五类异常交易监测指标。那个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