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向政府要钱申请怎么写 向政府部门申请资金的报告

来源:烟台日报-新闻。

自9月以来,一些新规定已正式实施。让我们看看,哪些和你我有关?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罚款最高提高到1亿元。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罚款较高,特别重大事故最高罚款可达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按日连续处罚;三是处罚力度较大,采取联合处罚,最严重的是进行取缔行业或职业等联合处罚。

数据安全法:构建全新的数据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数据安全法》是数据领域的基本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作为保障国家数据安全领域的特别法,《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共同构成了国家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全面地保障了国家安全。

《数据安全法》开创了风险共治的数据安全治理模式,强调多主体协作机制在数据安全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各类法律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包括内外部双重控制机制、数据安全风险动态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数据安全交易注意义务等,打通数据安全义务与网络安全义务的内容连接和制度嵌套。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坚强后盾

103010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根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

未经国务院国家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部门、经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漏洞检测、渗透测试等活动。基础电信网络脆弱性检测、渗透率测试等活动应当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强化对耕地的保护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规范耕地复垦验收制度,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非粮化”耕地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增加土地征收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调查的安排等内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予批准征地。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5px;">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制定最高限价,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


条例强调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平等对待;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政府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契税法和城建税法:税收法定再提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两部法律都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相比此前的暂行条例,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采取税制平移的原则,税率并未变化,仍为3%至5%。同时,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了免征契税等规定。还增加了退税规定,简化了纳税申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申请监督期限的起算点,由原来的“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之日”修改为“送达之日”,解决了作出日期与送达日期存在时间差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修订后的规则严格规定了办案期限。原则上,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有需要调查核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特殊情况的,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同时,对中止审查的,在中止审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审查,严防无故拖延办案时限。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欺凌、性侵建立零容忍处理机制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责任编辑:伟业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