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制培训
补贴对象: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补贴条件: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当年大学毕业生、未在城乡继续深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并完成培训
补贴标准:短期项目化培训,每人每天100元,最长不超过10天。
对于中长期项目化培训,急需培养初级、中级工人每天130元,高级工人每天150元;一级工、中级工每天培训在120元,高级工每天培训在140元;第二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1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30元;三类岗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0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20元。特殊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三类初级工补贴标准的70%。培训时长:获得特殊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最长不超过20天,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最长不超过40天。
2. 创业培训补贴
(1)GYB和SYB的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指定创业培训机构
补贴条件:组织五类人员参加并完成创业培训,取得GYB、SYB培训证书。
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GYB培训证书者300元/人;培训后取得SYB培训证书者1200元/人。
(2)网络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指定创业培训机构
补贴条件:组织五类人才培训,取得网络创业培训证书
补贴标准: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证书者1400元/人
3.“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技术院校
补贴条件:组织城乡毕业后3年内未继续深造的初、高中毕业生按要求参加两年后的预备培训
补贴标准:最高1.2万元,其中技工院校4000元/人/学期,参加培训学生2000元/人/学期。
4.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六盘水辖区内企业
补贴条件:根据要求和需要,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进行培训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要求开展并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急需培训的初级工、中级工每人每天130元,高级工每人每天150元;一级工、中级工每天培训在120元,高级工每天培训在140元;第二工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1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30元;三类岗位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00元,高级工培训每人每天120元。特殊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三类初级工补贴标准的70%。获得特殊职业能力证书享受补贴时间最长为20天,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享受补贴时间最长为40天。
5. 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六盘水辖区内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就业主体(包括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新劳动者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
px;">补贴条件: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并按时发放工资的企业补贴标准:按发放工资的30%,每月最高500元,最高6个月进行补贴。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6.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用工单位
补贴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且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用工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7. 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
补贴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根据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
8.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
补贴条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和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800元
9.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的80%给予生活补贴,300元标准给予保险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的给予500元一次性补助。
10.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执行;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最高300万元,贴息2年;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1. 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
补贴标准:国家级10万;省级5万;市级4万。
12. 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
补贴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的生产经营实体
补贴条件:吸纳5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1万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3.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
补贴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的生产经营实体
补贴条件:吸纳2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3万元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
补贴条件:获评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获评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
补贴标准:50万;5万
15.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补贴条件: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持续达标考核为合格
补贴标准:50万
16.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组织
补贴条件: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口等三类人员就业,协助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补贴标准:500元/人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7. 一次性吸纳稳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六盘水市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补贴条件:采取先输后补(即先输出就业后进行补贴) 的方式进行补贴。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搬迁人口等三类人员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1年内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500元/人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上述政策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的市(特区、区)就业部门申报补贴,六盘水高新区到水城区就业局申请。
咨询电话:市本级:0858-8695169
六枝特区:0858-5313022
盘 州 市:0858-3107185
水 城 县:0858-8935652
钟 山 区:0858-8265315
总值班:刘红霞
值班主任:赵明
编辑:高永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