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重庆创业合伙人招募 招聘创业合伙人什么意思

“我当时确实有重要的事情,公司不得不扣钱。毕竟,我不得不承认这是错误的,但我没想到他们会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解雇我……”近日,来自重庆的胡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由于她提前约好了在生日当天与男友和父母见面,商量终身大事,所以未经请假批准,旷工一天,公司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

她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只有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5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她不符合上述条件,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但公司解释称,胡女士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被迫休假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胡女士称,《员工手册》是她请假后公司公布的,没有提前告知。对此,律师表示,事后公布新制度对员工之前的行为没有追溯效力。同时,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胡女士离职原因

公司有工作安排

员工因商讨人生大事想要请假被拒

28岁的胡女士来自重庆。今年1月,她加入四川陈中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中公司),担任人事专员。据她介绍,自从加入公司以来,她每天都兢兢业业地工作,完成自己的职责,按时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她甚至没有请假。”。今年5月,她和相恋两年的男友商量,今年要请父母见面,讨论他们的终身大事。由于5月25日恰好是胡女士的生日,双方把见面时间定在了当天。

“我原本是准备提前一天从公司请假的。”然而,她的顶头上司廖女士在5月20日上午告诉她,她和公司的另一位领导将参加5月25日在广安举行的校园招聘会。胡女士说,她刚加入公司,没有独立参与学校招聘的经验。因为职权有限,她认为自己不适合去。

在胡女士与廖女士的交谈中,记者看到,在廖女士提出“那你和邓去吧”后,胡女士马上回答:“你会去很久吗?我本来要请假的,那天我过生日。”之后,廖说:“如果你有工作,可以以后再要。你可以在25日晚上回来。”在胡女士说自己之前从来没有休过假之后,廖女士说:“没办法,你事先没说,都是安排好的,工作一定要以工作为基础,而不是要不要去;而且你也没说报名参加学校招聘的当天就要请假……”

经过两人的一番争论,胡女士表示自己确实有特别之处,希望领导能明白“其他时间任何工作我都接受”。但记者看到,廖女士最终并没有同意胡女士的请假,在5月20日下午胡女士提交请假审批时,她也遭到了拒绝。

胡女士被拒绝休假

休假被拒后的一天,

她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至于廖女士,她为什么不在申请入学的第25天提前通知请假?胡女士说,她是在5月17日左右报名参加学校招聘的,当时有两个应聘者,分别是她和廖女士。5月20日,她收到学校的收据,说可以参加招聘会,时间定在25号。直到领导让她走后,她才请假。

胡女士认为自己是个新人。她一直认为这次学校招聘不允许她去。“领导之前没说一定要去,但我想如果要去,我也会跟领导一起去。”。因此,虽然请假被拒,但她认为自己从工作层面和个人层面都提前了五天请假,希望公司能在此期间安排其他人去。因此,5月24日,在她准备好学校的招聘材料并放到工作站后,她没有参加我

但5月26日,她一上班就发现自己的工作账号被停了。在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胡女士当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通知中,公司表示,5月25日公司有重要安排时,胡女士拒不服从

工作安排,未经公司批准,强行休假,此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且给其他员工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根据劳动合同第六条第5款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罚。


之后,胡女士也去找公司讨要说法,但她称公司拒绝与之沟通,并让她直接去找相关部门。胡女士认为,这是违法在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公司在解聘前没有任何沟通,而且员工手册中规定,请假只需提前1天即可,她已经提前了5天。其次,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今天发了(解除通知)第二天就让我去离职”系违法解除,应该有N+1的赔偿。


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回应:


解除劳动合同 系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中辰公司人事经理廖女士。对于胡女士的说法,廖女士进行了反驳,她认为,在5月初时她就安排胡女士关注这场校招,在胡把前期的跟进工作、包括去的人员都定下来后,她才告诉公司她去不了。因为人事部就只有她和胡两人,她当天因为领导安排了接待和参会工作,因此她也无法前去,就只能让胡女士去。


廖女士认为,胡作为人事专员,招聘是最主要的任务。“如果她确实去不了,也应该提前跟我沟通。”她也尝试着跟胡说请假可以提前或推迟一天,但胡并未同意。而因为她当天在未批假的情况下无故旷工,那场招聘会公司计划招聘20-30人的计划也泡汤。


廖女士表示,如果校招不是提前安排在25号,她这次请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在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确实没办法。“除了有很严重的事假和事故,公司也没规定员工在生日当天就得请假。”


对于胡女士提到的,之前并未确定是由谁去,而是在她约好双方家长见面后才确定的?廖女士承认,当时确实报了她和胡的名字,也并未明确由谁去。“但她去不了,应该提前给我沟通,而不是到临头才给我说。”对于胡称自己并非临时,而是提前了5天,廖女士表示:“先不说提前多少天请假,在领导没有批假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强制休假吗?而且是在公司有安排的情况下。”


对于胡女士提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累计5天以上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廖女士表示,那只是其中一项,在《员工手册》中关于违反公司制度写得很清楚,领导有重要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私自旷工或离岗,就属于违反公司重要制度。


记者看到,在《中辰员工手册》第十三章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第二款第5条中规定,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擅自脱岗、旷工等行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罚款,暂时停职、终止劳动合同等处罚,公司管理层保留处罚轻重的权利。但胡女士表示,该员工手册在她请假前并未公示,而是在她请假的第二日(21日)才在公司钉钉系统中公示,不排除为自己“定制”。


为何公司会与胡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廖女士表示,除了请假态度恶劣,在公司不批假的情况下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外,她也下来了解过,胡女士在平时的工作中配合度、对员工的关心以及公司氛围营造方面也没有融入。廖女士认为,胡女士作为人事岗位,本来就是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如果每个员工都这样,公司该怎么安排呢?”


对于胡女士提到的赔偿问题,廖女士表示,解聘是基于她违反《劳动合同》,并不是违法解除,因此不存在赔偿问题。而对于后续问题的处理?廖女士表示,“如果她觉得不合理,可以进行维权。”最后,她表示,员工和公司相比虽然是弱势群体,但还是希望能多站在公司的立场来考虑问题。


目前,胡女士已向当地武侯区劳动仲裁委提交了相关资料。


律师说法:


事后公布新制度对员工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表示:面对员工请假,公司未必就必须要批假,员工若已知公司可能会在某段时间有重要安排,请假应提前尽早说明。对公司来说,《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以员工旷工1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朱界平认为,何谓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当有明确判断依据,该判断标准和依据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公司的员工制度中体现。”但所依据的制度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和公示的,针对事后公布的新制度对员工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若不能证明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松律师表示,公司有义务就所谓员工严重违反公司重要制度并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就文中描述,胡女士陈述其只是在请假后的第二日才在公司钉钉系统中看到《员工手册》。若胡女士入职之时该《手册》并未进行公示,或经胡女士签字确认的话,公司援引该《手册》中的规定与胡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胡女士可以依法提出维权诉求,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若证明公司系违法解除,员工可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苏松也表示,公司有依法依规对员工进行管理的需求,员工也有提起事假的权利,具体到本案中,双方均存在不妥之处,建议公司以及员工能多换位思考,以相对人性化的形式处理双方矛盾。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郭庄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