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秦刚、记者蒋)该男子利用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便利,谎称客户需要出售的房屋已经成交,并以出卖人房地产转让的名义骗取手续费,非法获利30余万元。近日,青浦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两天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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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青浦公安分局沈巷派出所接到求助。季女士说,她卖房子的时候,中介收取了手续费,但是交易被延迟了。经过详细询问,警方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据了解,被害人季女士于今年9月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售其位于朱家角镇康园路的房产。没过多久,中介负责人宁超告诉季女士,她已经找到买家,同意以200多万元的高价卖出,但房子的转让费要由季女士承担。季女士听说卖价远高于市场价,欣然同意,共支付给他1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已经付款,但当季女士询问转账进度时,宁超却以各种理由逃避。
通过询问纪女士发生了什么,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警方发现宁超原名叫刘某某,于今年8月份开办了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但自开业以来一直没有任何交易业务。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不仅纪女士被骗,另一名受害人张女士也被刘某某以同样的方式骗走了20多万元的所谓手续费。警方收集相关证据后,于12月5日在朱家角镇深乡社区康园路将刘某某抓获。
经审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于今年8月至9月期间虚构房地产交易,骗取纪女士、张女士手续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青浦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市民在进行房产交易或其他消费交易时,应在付款前签订相应的合同,付款后尽快向商家索要消费单据,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与警方联系,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