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是最紧迫最突出任务
——落实辽宁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要求系列评论之三
辽宁日报评论员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企业只有在公平、透明、法治、诚信的环境中,才能看得清楚、对未来有期待、有信心,才能安心投资、安心创业。因此,要持续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必须把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作为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长期持续努力。
“最急”意味着时间不等人;“最突出”是指除恶务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将对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次向外界释放建设法治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法律环境是更高层次、更具竞争力、更可持续的营商环境。法律环境包括信用环境,信用环境归根结底是法律环境,两者密不可分。省委、省政府在优化辽宁营商环境中,重点抓好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去年以来,出台了《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查处化解司法积案,制定实施涉企案件评估办法,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各地正在发生一系列明显可见的积极变化。外界对辽宁的期待进一步提高,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实际效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乱象也时有发生。做好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仍然是全省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
营造法治信用环境,政府要履行好责任。政府不兑现承诺、“新官员不理旧账”是企业意见最大、最影响安全感的行为。因此,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和廉政政府建设。各级政府一定要审慎承诺、信守承诺、信守承诺,不要对未兑现的问题轻易承诺,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塑造廉洁政府的良好形象。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决不能“绕路”推开。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政策执行上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所有企业都能看到良好的市场预期。
营造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企业要遵守其规则。任何企业都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所谓的“竞争优势”和“成本优势”,这是不可持续的“饮鸩止渴”。这种行为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破坏了辽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辽宁所有企业的利益,动摇了辽宁的发展基础,损害了辽宁人民的根本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找准“爱企护企”和“袒护纵容”的本质区别,从维护辽宁振兴发展根基和辽宁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大张旗鼓地支持对的,旗帜鲜明地反对错的,真正抵制、揭露、惩治违法失信行为,坚决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
环境是你我,环境是期待。有了过去一段时间打下的良好基础和全省前所未有的统一认识,只要我们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