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我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常在研究范围和内容结构上基本一致。但由于两个工作阶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研究的目的和工作条件也不同,因此在研究重点、深度和计算精度上也存在差异。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研究任务不同。
机会研究阶段的项目建议书是为了发现市场投资机会并提出项目(项目准备)而进行的研究和分析。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只是初步选定项目,决定是否需要下一步,所以主要是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从大的角度考虑可能性。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否决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项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不同的基础数据和依据。
对于项目建议书阶段后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由于缺乏详细的设计资料和论证材料作为研究工作的依据,其基本依据是与拟建项目相关的国家中长期规划、行业和区域规划、产业政策、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以及初步的市场预测数据。可行性研究阶段,除了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较为详细、确凿的数据资料作为依据。
3.内容的复杂程度和深度是不同的。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不能也不要求做得很详细,只要求有一个大概的概念大纲,所以其内容比较简洁明了。比如项目生产技术研究,在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时,只做初步设想和基本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确定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选择。在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初步可行性研究一般只是静态的初步分析和评价。在可行性研究中,应进行详细的动态分析和评估。
4.投资估算的准确性要求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总投资一般根据国内外同类已建项目的数据或单位生产能力计算或比较,与实际投资金额相差甚远。借鉴国外经验,投资误差可控制在20%以内。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所需的投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营运资金、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受价格因素影响的投资金额等,必须详细准确计算,投资估算的误差不应超过10%。
5.报道的研究成果内容不同。
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研究成果应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附有市场初步调查报告、建设地点初步选择报告、初步调查报告等文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研究成果应包括: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必须附市场调查报告、选址报告、地质调查报告、资源(含水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自然灾害预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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