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网上-观点频道原创稿。
近日,美一豪公司创始人林文钦在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8月14日,“美一号”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讣告,称林文钦已启用车辆行驶时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对此,该车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车NOP只是驾驶员辅助功能,并非自动驾驶。
虽然事故最终原因仍在调查中,但被视为卖点之一并在汽车销售中广泛宣传的自动驾驶功能无疑再次引起了公众的讨论。
近年来,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迅速。然而,在蓬勃发展的背后,自动驾驶功能在车企和销售环节被夸大和概念混淆的情况并不少见。作为汽车营销人员口中的“核心技术”,销售人员一会儿说“辅助驾驶”,一会儿说“自动驾驶”,这让对此知之甚少的消费者感到困惑。
事实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法规,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车辆配置的系统根本不能称为自动驾驶,只能算是辅助驾驶功能。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汽车销售人员,每到一个弯就大谈自动驾驶,并把它作为一个大卖点推荐给消费者。为了在试驾时展示自动驾驶功能,有的销售人员甚至做出了双手离开方向盘、“心平气和”喝咖啡的危险动作。
遗憾的是,车企在宣传营销上的侧重点与事故发生后完全不同。消费者分不清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的区别,买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自动驾驶,出了事故就辅助驾驶。当车辆发生事故时,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驾驶员是否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上,但车企广告和车辆销售宣传中是否存在虚假、夸大、模糊的概念往往被忽视。其实就是这些听起来“不清楚”的文字游戏,让用户明白这种“自动驾驶”并不是另一种“自动驾驶”,可能会导致误操作。
人工智能不是营销辞令,自动驾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奇,因为水平不同。作为一项新技术,其技术术语确实难以为大众所理解,反而会误导用户进行营销,在广告或销售过程中出现把手从方向盘上拿开等表述,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还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潜在的事故风险。
8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其中包含了多项关于自动驾驶安全的规定。这意味着中国已经开始通过政策来监管自动驾驶技术。
面对庞大的汽车消费市场,迫切需要将自动驾驶的技术术语转化为普通大众容易理解的简单统一的表达方式,方便消费者准确理解。同时,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宣传要特别谨慎,任何虚假夸大的营销词和手段都要坚决打击。我们需要时刻牢记的是,无论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生活的方向盘还是要握在自己手里。